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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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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議紀錄

發布日期:112-01-11

更新日期:112-01-11

發布單位:路政及道安司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第252次委員會議紀錄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第252次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間:111年9月2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視訊會議
三、主席:王部長國材兼主任委員
四、出列席人員:如附出席清單 紀錄:曾芬蘭
五、確認第251次委員會議紀錄
結論:紀錄確認。
六、第249-251次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追蹤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陳處長盈蓉發言:
251.03彰化縣1-8月30日事故交通死亡增加數量全國最高,希望加快期程儘速前往會勘,於10月治安會報前提出問題分析及改善方法。
張委員新立發言:
美國對於A1事故現場會勘,深入作法尋求發生原因,國內則由工程、教育、執法等部門分別提出檢討建議,建議發展一套A1會勘制式表格,會勘時勾選發生原因關聯性,以了解可能肇因提出解決對策,各縣市調查結果則於年度彙整歸納,分析係個別性或共通性問題,以A1事故嚴重縣市試辦,提出完整報告並持續追蹤。
主席裁示:
1. 張委員建議A1事故會勘應有制式表格,勾選彙總提出改善對策一節,請運輸研究所於2個月內提出檢核表。
2. 以下案件改為繼續列管:
(1)251.03案,彰化縣事故防制持續惡化亟需改善,請道安會下週邀集委員實地會勘,了解並協助解決相關問題。
(2)251.02案,省道交通工程部分,公路總局應負起全面責任,請公路總局更積極作為,主動聯繫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增加縣市,針對省道工程中,縣市期待公路總局協助改善而未改善部分儘速處理並全力協助。
(3)251.04案,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必須回歸正確數字,俟有初步結果再解除列管。
(4)251.05學習駕照檢討,俟提出駕照改革方案後再解除列管。
3.餘照處理建議通過。
七、行政院督導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會議指示辦理事項執行情形追蹤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陳處長盈蓉發言:
1. 彰化縣為目前事故防制最差縣市,酒駕件數與去年同期比較卻是減幅第一名,易使人誤判防制成效,資料分析應再細膩,避免錯失真正問題。
2. 酒後代駕部分,吳政委要求研議推廣優良代駕標章,6都已試辦,為了解試辦成效,希望下次會議一併提出試辦報告,如有明顯成效即可推廣至其他縣市。
道安委員及縣市發言:
李委員克聰:
1. 宣導及酒後代駕從執行數量無法與事故增減產生關聯性,建議應有比例關係,例如以酒駕違規件數除以服務件數,找出不合理之處追蹤,是否代駕服務未達真正需要之人?部分縣市效果未顯現,如因位處偏鄉,則應從增加公共運輸服務頻率及量能減少酒駕情形。
2. 因統計基礎不同,簡報統計數字與道安資訊平台30日死亡數據有差異,應於報告附帶說明,避免造成錯覺。
張委員新立:
事故資料每月會有震動性、隨機性,應以前後3個月之曲線分析追蹤,以了解改善策略是否助於引導事故減少。曾帶領學生研究追蹤酒駕定為公共危險罪後對民眾警示之效力,結論約可維持8個月,後續即必須有新的東西持續其效力。各項工作不應只以單月分析,必須長期由累計趨勢看辦理成果,建議學界或運輸研究所搭配學者追蹤分析,以利得知實施最有效之政策。
許委員添本:
酒後代駕應以服務件數除以違規件數百分比作為成效指標,並了解各縣市餐廳對酒後代駕服務主動宣導情形。另外,區分對象是交安宣導重要概念,高齡者可透過里長、部落村長關懷老人交通狀況,青少年由學校校長協助推動,區分推廣對象精準宣導,讓該宣導對象獲得相關訊息。
林委員繼國:
1. 有關宣導活動、路老師、交通安全教育等績效衡量指標,後續配合道安會就指標細節繼續研議。
2. 對於宣導活動、酒後代駕服務是否可減少酒駕死傷,路老師教育宣導是否有助於高齡者事故改善等指標,建議應先擴充道安資訊平台工作項目,納入縣市辦理活動資料,建立資料庫,作為關聯性及KPI分析基礎,並由道安觀測指標計畫團隊支援辦理,必要時運研所亦可協助。
道安會黃執行秘書運貴:
1. 彰化縣30日事故死亡與去年同期比較總死亡人數雖增加最多,但酒駕事故確實下降,減幅明顯可見。
2. 有關林所長建議建立關聯性分析資料庫一節,道安會先行研究,必要時邀集相關單位研議訂定前置作業及納入觀測指標計畫之可行性。
3. 酒後代駕服務件數相對於違規取締件數低不合理現象,已於縣市道安聯繫會議要求相關縣市說明並檢討改善。
4. 有關直轄市推動酒後代駕標章案,將請相關單位及縣市政府掌握執行情形,下次會議請主政單位提出試辦報告。
5. KPI之訂定,現正根據委員意見修正,並了解各單位推動之可行性,如有窒礙難行處,如何尋求替代方案?將儘速確定並使用新的 KPI,以利真實呈現各單位執行績效。
主席裁示:
關於委員建議各項酒後代駕執行成效,請納入下次會議說明。另宣導、教育、執法各項KPI請儘速完成訂定,以利找到真正反映各縣市推動落實情形。
八、專案報告
(一) 道路交通事故防制策略作為(高雄市道安督導會報)
(道安行動召集人:陳勁甫委員,副召集人:李明聰教授)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陳處長盈蓉發言:
1. 道安資訊平台碰撞構圖功能,皆已通告各縣市,高雄市提出建置需求,是否因未接收到相關訊息,建議交通部應週知各縣市政府。
2. 院長曾指示警政署盤點各縣市科技執法需求並補助經費,高雄市提補助建議,是否當時盤點未到位?建議交通部儘量給予資源辦理,以符合院長指示。
3. 高雄市交安大使,陳市長已同意動支二備金,以高雄市財源情形,應不需再由中央支應,建議高雄市以市府預算處理,執行如獲成效,各縣市可參考辦理,交通部經費可作為縣市通案性考量。
道安委員發言:
陳委員勁甫:
高雄市道安改善輔導說明:
(1) 高雄市長帶領的高雄市府道安團隊,相當積極重視道安績效及安全改善,「道安提升行動小組」專案會議也針對改善方向及有效重點提出討論,建議高雄市調整目標核心族群警示燈號,以嚴謹方式,降幅未達5%即應列黃燈警示,以利提早掌握該努力之族群。市府為達事故降低目標值,除加強各項防制作為,也大力投入於精準執法及宣導工作。針對高雄市大型車問題,建議務必掌握大型車肇事率,高齡者、自撞也要求深入了解肇因。
(2) 建議中央協助部分,高雄市已明確訂定每月20.5人月均目標值,甚具挑戰性,市府非常重視,也給予各單位極高壓力執行,希望交通部可以全力支援,期待高雄市執行達標。
張委員新立:
1. 交通安全改善必須檢討死亡事故之軌跡,讓民眾認知問題之嚴重性,激起同理心及責任心,支持政府政策,方能帶動參與。
2. 應由基層將力量帶上來,例如臺東縣運用部落辦理酒駕減少競賽,並發給獎勵,由部落自動發起降低酒駕方法,即為有效鼓勵民間參與活動方式。
李委員克聰:
建議比較111年與110年重點工作差異,以了解可能之原因。針對高齡者、大型車、自撞3類型事故,高齡者事故以原縣區為主,建議致力於推動偏鄉幸福巴士、幸福小黃作為替代運具。大型車與機車混流易產生碰撞,造成機車死亡率,應研議以時間或地點方式分流,訂定禁入時段或以工程手段減少混流程度。自撞問題,持用手機如為可能因素,則應加強相關執法,對應問題分析提出具體改善對策,即可顯現效果。
許委員添本:
1. 高雄市由市長與校長座談是有效作法,各縣市可參考辦理,年輕族群交通安全找校長,高齡者交通安全找里長,尤其偏鄉地區,給予里長支援,以協助關懷老人交通安全工作,同時亦可由里長回饋第一線執行需求及建議。
2. 建議每一縣市應於每年初提出交通安全計畫,包含過去交通安全執行檢討及未來作法,詳列工程、執法等各項業務所需經費,作為議會審核及中央補助申請之基礎。
3. 建議貨運業比照客運、公車業者,區分多項指標包含駕駛及車輛違規紀錄等項目進行檢核,建立一套完整貨運業評鑑制度。
陳委員菀蕙:
1. 由行為指標看出,除闖紅燈及超速,第3個嚴重問題是未戴安全帽,應納入改善方案加強宣導及執法。
2. 18-19歲高中職學生,部分已有無照駕駛情形,應加強機車騎乘風險意識之認知,高中職為教育局可著力管理之部分,高雄市針對高中職安全宣導務必持續推動。
3. 針對高齡者部分,應思考高齡者為何必須使用機車作為交通工具?是否公共運輸無法提供所需服務?雖有路老師協助交安宣講,但高齡者不僅行人問題,機車安全更是另一個嚴重課題,宣講對象及內容是否精準達到需求都應再檢視,深入了解找出問題,才利於改善高齡者交通安全。
道安會黃執行秘書運貴:
1. 以高雄市1-7月30日事故死亡人數來看目標值,極具挑戰性,但如從A1反映到30日死亡數據推斷,1-8月應可下降,期許9-12月維持下降趨勢,仍有機會達標,請持續努力。
2. 有關建議補助碰撞構圖建置一節,本部道安資訊平台已提供相關功能,各縣市亦了解有此建置,使用上或須精進,但本部持續改進優化,碰撞構圖前端需搭配事故現場圖E化,警政署與地方政府試辦中,應可解決目前使用上之缺失,鑑於資源共享,作最有效利用之原則,建議仍使用本部開發之平台功能進行相關工作。
3. 科技執法本部原則支持,但資源分配有限,縣市仍應自籌經費辦理,惟考量加速達到短期降低事故發生的成效,及肯定高雄市對於事故防制之用心,本部同意酌予補助本案相關執法設備,請高雄市後續再洽道安會提供建置計畫。
4. 交安大使透過民間推廣提高宣導效益,方向值得肯定,本部同意補助,惟補助項目涉及會計單位補助原則,補助額度尚須確認。
陳委員文瑞:
1. 有關貨運業比照客運業全面辦理相關強制教育訓練一節,目前貨運三業已訂有安全考核作業要點,如有相關事故即依照要點加強督導考核,未依規定辦理教育訓練則依運管規則處罰,並非無罰則,希望先從重點督導管理逐步推動。
2. 貨運三業已建立預警機制,從車輛、駕駛人違規及事故資料、車輛檢驗、駕駛管理等資訊找到重點督導的業者,要求相關安全管理,未達標準則以運管規則處罰,雖無通案性評鑑,但已從重點督導業者進行相關預警機制。
主席裁示:
1. 明年度道安經費審查,許委員建議納入參考,請各縣市提出年度交通安全計畫,敘明各項計畫之預算,邀請道安委員參與審查,以了解經費運用是否符合道安改善所需。
2. 高雄市非常了解自身道安問題,歷任首長也努力推動改善,但事故死亡人數仍居高不下,應由65歲以上年長者、大型車、自撞三大核心問題,研擬更精準具體改善策略。另高雄市由校長推動宣導之作法甚具說服力,各縣市可參考辦理。
3. 為降低30日事故死亡人數,應強力執行未戴安全帽、無照駕駛、超速等可抑制傷亡之執法取締,高齡者幸福巴士、幸福小黃公共運輸部分,請本部公路總局盡力協助,以減少高齡者機車之使用。
4. 建議中央協助事項,業經「道安提升行動小組」及召集人陳委員審查核可,本部儘量給予協助,道安已與時間賽跑,今年預算如有結餘,可先補助五甲、凱旋路口設置科技執法,各項工作務必加速辦理進度。
5. 貨運業管理部分,本部已於111年7月19日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4條之1草案,現已完成預告程序,可強化公路監理機關查核貨運業自主安全管考作業之公權力,要求業者落實駕駛教育訓練,請路政司按照時程,儘速公布實施。
(二) 111年第2季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情形分析(本部道安委員會)
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陳處長盈蓉發言:
9月份治安會報院長認為事故防制成效仍有努力空間,要求盤點21項精進作為是否到位或尚有不足之處,吳政委會議亦指示必須檢討找出問題原因,交通部應儘速盤點各項精進作為之成效,委員雖提出許多建議,但並未反映在成果,希望交通部於半個月內儘快提出因應對策,以利改善。
道安委員發言:
許委員添本:
為抑制機車死傷,短期作法,建議針對機車超速、鑽行等違規行為實施全國大執法,警示注意自律駕駛行為,強力執法後再接續工程、教育等各項交通安全計畫之加強辦理。
林委員月琴:
1. 年輕人及高齡者皆為機車高風險族群,亦為各縣市共同面臨之問題,建議交通部應針對機車事故防制召開會議專案研究。另外,希望有兒少及高齡者較詳細事故樣態分析,以利發掘問題有效改善。
2. 贊成以大執法改善肇事,但建議調整宣導話術,以機車族術語訴求安全,避免造成機車族反彈。
陳委員菀蕙:
大執法項目應增加闖紅燈,號誌化路口除酒駕外,事故最嚴重者為闖紅燈,務必加強宣導取締。
吳委員木富:
1. 事故防制惡化主要在年輕及高齡者族群,而酒駕防制成效良好,可參考酒駕幾次修法及強力執法、教育、宣導等作為,儘速盤點21項精進作為,尤其事故嚴重縣市,應檢視中央要求推動之業務是否落實辦理?另外,外送員、校園週邊道路改善、公車進校園等都是針對機車年輕族群之策略,亦應盤點相關作法是否仍有可努力之處。
2. 科技執法及路口工程改善為今年投入最多資源之項目,應盤點縣市辦理情形是否符合進度?已完成者改善情形如何?如未改善是何原因?以作為明年道安計畫補助之重要參考指標。
3. 交通安全宣導方式可再精進,常見媒體報導用路人違規行為,主管機關回應僅提到違規行為之罰則,應藉機說明行為造成之危險性及不利於安全之處,再提罰則,才有教育警示功能。
4. 道安記者會道安小撇步,建議將社會矚目之事故案例,分析教導民眾為何造成事故之原因,讓民眾了解道路風險及防制方法。
5. 道安各項統計資料,由工程、執法等權責單位分別統計,道安統計應有專責單位,以獨立制衡角色長期協助資料統計分析,運輸研究所如可協助道安會,可發揮相乘效果,道安執行更有節奏感。
李委員克聰:
1. 各項改善應有目標對象的對應性,用路人行為可分3類,風險認知不足、未注意及任意違規,改善措施應針對其特性。
(1) 風險認知不足,應加強教育宣導,高齡者及年輕族群無照駕駛應以社區化交通管理,了解多少高齡者仍在使用機車,年輕族群無照駕駛如何取得機車?透過社區由下而上深入目標對象。
(2) 未注意,由工程面改善,檢討無號誌路口停讓辨識是否清楚?
需再加強之處?
(3) 任意違規,應透過科技執法或警車巡邏強力取締,由源頭找出改善對策。
道安會黃執行秘書運貴:
1. 為降低事故,執法為短期防制最佳方法,但不需強調大執法,而是精準執法,必須找出重點防制對象精準防制,尤其事故嚴重縣市是重中之重,已要求縣市提出3個月內具體可行作法。為強化精準改善成效,道安短期重點在事故嚴重縣市,但委員各項建議道安會持續研議並納入未來道安短中長期工作。
2. 有關林委員建議專案檢討機車事故防制一節,道安會已研擬相關防制對策,刻正進行內部討論,必要時邀請委員及相關單位指教。
主席裁示:
1. 根據統計,每年12月常為事故高峰期,死亡人數甚至高達300人,以目前成績計算,每月死亡必須控制在250人以下,各縣市務必加緊努力,除新北市、屏東縣、新竹市列入「道安提升行動小組」輔導,其他縣市亦可視需要提出申請。
2. 機車事故18-24歲及65歲以上皆為重要防制目標,各縣市應將未戴安全帽、無照駕駛及超速之速度管理列為短期降低機車事故之重點工作,對於年輕人考照及高齡者換照應有更積極或嚴謹之作法,請公路總局研議精進方案,於下次會議提出報告。
九、臨時動議
預防國道連續追撞二次事故(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
主席裁示:
1. 道安記者會道安小撇步國道二次事故防制,請道安會研議拍成宣導影片加強宣導,並請公路總局將各項處理原則納入考照題庫。
2. 關於委員建議參考日本作法,事故時施放信號彈或由警車保護下交流道或以爆閃光警示來車等方式,請高速公路局協助公路警察局研議可行性。
十、散會(17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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