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5-04-14
更新日期:115-04-16
發布單位:公路局
分類:綜合類
遊覽車及旅行業攜手把關,共同合作加強行程與工時管理,提升旅遊安全
為了進一步提升旅遊安全,公路局近期與觀光署、旅行業及遊覽車公協會攜手合作,針對遊覽車行程安排與駕駛工時管理加強把關,並正式啟動跨單位合作機制,希望從源頭改善旅遊行程規劃,降低行車風險。
公路局指出,目前法規已經有明確規定,遊覽車一天的租用時間不能超過11小時,旅行社在使用遊覽車時,也一定要遵守相關的駕駛工時規定。為了讓這些規定更落實,公路局在今年3月23日邀集觀光署及旅行業和遊覽車相關的公協會一起開會討論,各單位對於共同提升旅遊安全均有共識,並支持建立合作與輔導機制。
未來,旅行業和遊覽車公協會將持續跟政府合作,一起向民眾宣導租用遊覽車時要注意租車時間規定,同時,也會要求會員彼此配合,像是旅行社要安排合理、不趕行程的旅遊內容,而遊覽車業者也可主動確認協助接單的用車時間是否合適,雙方一起把關,確保行車安全。
此外,因應今年起遊覽車全面提供駕駛人資訊,公路局表示,未來將利用資訊系統進行數據分析,與遊覽車公會一起進一步了解租車時間異常業者的營運狀況,並提出改善建議。如果確認問題來自旅行社行程安排,則會由觀光署協同督導業者改善。
公路局最後強調,旅遊安全有賴各界共同努力。為提升民眾對遊覽車租用的正確認知,未來將透過多元媒體管道,加強宣導租用時間規範及合理行程安排的重要性,並持續與觀光署合作,結合旅行業與遊覽車產業力量共同推動,確保旅運安全。
公路局指出,目前法規已經有明確規定,遊覽車一天的租用時間不能超過11小時,旅行社在使用遊覽車時,也一定要遵守相關的駕駛工時規定。為了讓這些規定更落實,公路局在今年3月23日邀集觀光署及旅行業和遊覽車相關的公協會一起開會討論,各單位對於共同提升旅遊安全均有共識,並支持建立合作與輔導機制。
未來,旅行業和遊覽車公協會將持續跟政府合作,一起向民眾宣導租用遊覽車時要注意租車時間規定,同時,也會要求會員彼此配合,像是旅行社要安排合理、不趕行程的旅遊內容,而遊覽車業者也可主動確認協助接單的用車時間是否合適,雙方一起把關,確保行車安全。
此外,因應今年起遊覽車全面提供駕駛人資訊,公路局表示,未來將利用資訊系統進行數據分析,與遊覽車公會一起進一步了解租車時間異常業者的營運狀況,並提出改善建議。如果確認問題來自旅行社行程安排,則會由觀光署協同督導業者改善。
公路局最後強調,旅遊安全有賴各界共同努力。為提升民眾對遊覽車租用的正確認知,未來將透過多元媒體管道,加強宣導租用時間規範及合理行程安排的重要性,並持續與觀光署合作,結合旅行業與遊覽車產業力量共同推動,確保旅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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