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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4-11-26

發布單位: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

分類:鐵路運輸

2122次旅客背包內行動電源自燃影響說明
  今(26)日第2122次區間車行經潭子栗林間時,第4車廂內旅客的行動電源於背包內起火燃燒,車長於栗林站停車時,使用滅火器撲滅火源,2122次栗林站晚7分開,列車於豐原站路警上車蒐證完畢後,晚22分開。本次車旅客於豐原站安排後續2124次(間隔14分)接駁,先行離開。

  初步勘查結果,旅客背包燒毀,本公司絨布座椅稍有燒灼痕跡,旅客皆平安。

  當旅客遭遇行動電源自燃時,本公司車廂皆依規備有滅火器,位置約在車廂前或後。車廂亦備有緊急按鈕,係提供車廂內旅客突發緊急狀況或危安事件時,可即時通報乘務人員,以利後續緊急應變處置作為。亦可告知列車上乘務人員,或透過手機簡訊0921-765-125、撥打02-2191-0096等方式,聯絡本公司客服中心,通知列車長即時前往協助處理。

  臺鐵公司呼籲,旅客如有攜帶含鋰電池可充電之各式電子產品乘車時,應隨身保管置於身邊可以看到之處,並請勿放置行李箱內或寄送託運,以及盡量不要邊充電邊使用電子產品,以維乘車安全。
  • 聯絡人
    中區營運處副處長李兆平
  • 聯絡電話
    (04)76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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