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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事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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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

發布日期:106-05-16

分類:諮詢服務

發布單位:人事處

個人教練諮詢服務

為協助主管人員解決領導過程中遭遇的困境,並能發展適合的領導方式,進而提升團隊運作效能,及協助相當專員級人員覺察自我,及探索未來擔任主管應扮演之角色,並即早採取行動,儲備擔任主管所需知能,本部提供專員級以上人員得自行申請、單位主管推薦或本部人事處主動安排個人教練諮詢服務,另針對初任本部科長之主管人員,半年內將由本部人事處安排2次個人教練諮詢。

  1. 申請方式:申請者可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向本部人事處申請(電話:2349-2530,電子信箱 heart@motc.gov.tw)或自行洽本部特約教練約定諮詢時間,特約教練基本資料如附件。
  2. 諮詢方式:除第1次須以面對面方式進行諮詢外,第2次起可由教練及申請者自行約定採電話或面對面方式進行,諮詢時間、地點由教練及申請者自行約定。每次諮詢結束後,教練應將諮詢情形記錄於「交通部個人教練諮詢紀錄表」併同領據逕送本部人事處。
  3. 諮詢時間:(1)每人每年最多得申請6小時免費教練諮詢,每次諮詢以1小時為原則,超過6小時仍有諮詢需求者,須自費申請使用。惟如係非自願個案,得經教練評估後,專案簽准不受前開免費使用次數限制。(2) 為提升諮詢成效,建議以至少連續諮詢4次為1週期,週期內每次諮詢間隔至多2週。如係非自願個案,將於每週期諮詢結束前,由本部人事處請個案之上級主管、同職級同仁或部屬填寫評估問卷或接受訪談,以瞭解個案的改變情形,於該週期最後1次諮詢時,由教練將問卷或訪談結果向當事人說明,並決定是否有繼續進行教練諮詢之必要性。
  4. 同仁在上班時間於機關外接受諮詢,應依請假規則規定辦理請假事宜(得申請公假或公出)。
  5. 教練須遵守國際教練聯盟(ICF)之專業教練道德規範,對談話內容與過程絕對保密。
相關附件:
  • 教練基本資料
    • 教練基本資料
  • 交通部個人教練諮詢制度實施計畫(含附件)
    • 交通部個人教練諮詢制度實施計畫(含附件)
  • 修正對照表
    • 修正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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