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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事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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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服務專區

發布日期:109-09-18

分類:退休人員服務

發布單位:人事處

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

據銓敘部說明,依退撫基金第7次精算結果,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退撫基金之最適提撥費率(指收支平衡應提撥之費率)分別為26.27%、30.24%及12.34%,惟三類人員歷來之退撫基金提撥費率均未照精算最適足額提撥,現行12%提撥費率從95年實施至今,已14年未作調整。為逐步健全退撫基金財務安全,經考試院、行政院依法制程序會同釐訂公告調整,公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相關資訊請參閱附檔:

(一)銓敘部109年9月4日部退三字第1094967481號函
(二)銓敘部說明資料
(三)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110.01.01生效) 

相關附件:
  • 銓敘部函
    • 銓敘部函
  • 銓敘部說明資料
    • 銓敘部說明資料
  • 對照表(110.01.01生效)
    • 對照表(110.01.01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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