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08-29

發布單位: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

分類:海運

港務公司未反對高市府推動興建愛情摩天輪,籲請高市府勿多做聯想

針對媒體報導臺灣港務公司反對高雄市政府於高雄港區興建愛情摩天輪一事,港務公司澄清係就港區各碼頭與土地使用情形事實陳述,避免因事先未充分溝通導致招商後衍生爭議,絕無卡韓情事,籲請市府勿多做聯想。

依高市府評估開發摩天輪之高雄港舊港區(1-21號碼頭)土地,市府經發局於今(108)年5月7日召開跨局處協調會議時,港務公司出席代表即在會議中明確表示舊港區各碼頭係提供郵輪、觀光船等港埠作業船舶持續靠泊使用,碼頭後線現有國際旅客服務中心亦續供郵輪旅客通關,並有船塢持續提供船舶維修服務,其他碼頭後線既有倉庫則將陸續辦理活化利用,並無足夠空間可供市府規劃摩天輪開發基地,建議可於愛河流域周邊適宜之場地選址評估設置。

高雄港為全球第13貨櫃大港,同時扮演著高雄作為郵輪母港與國內、外海上貨運重要角色,也是高雄眾多航商經濟命脈。港務公司為推動舊港區轉型開發,近年在兼顧航運需求下逐步調整裝卸作業碼頭,並依高市府訂定之都市計畫相關規定,於去(107)年研擬開發計畫提出未來15年舊港區開發構想送高市府審議通過,未來也將依該計畫逐步推動開發。港務公司說,國際商港區域之土地管理機關為交通部航港局,並依商港法交由港務公司開發營運,高市府以高雄港舊港區土地為標的辦理招商,或投資廠商有意於舊港區投資建設,理應先經航港局及港務公司同意。且港口本來就有整體發展規劃,各項開發建設均應符合規劃內容,才能避免後續執行時產生問題。

考量舊港區港埠業務之維持及未來開發需求,港務公司盤點現階段區內可進行評估開發之土地面積約2公頃,若業者有開發意願,且符合商港法及高市府核定之開發計畫相關規定者,可研提具體投資計畫與高雄港區土地開發(股)公司洽談合作方式,港務公司、交通部及中央都會儘力配合。
 

  • 聯絡人
    臺灣港務公司高雄分公司港務處 孫暐炫處長
  • 聯絡電話
    07-5622102
  • 瀏覽人次:2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