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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12-06-06

發布單位:秘書處

分類:

中央協助臺中捷運藍線審議情形說明
有關報載地方首長稱中央對於臺中捷運藍線計畫審議時間過長,影響地方捷運推動,交通部澄清如下:

交通部表示,該部辦理地方捷運建設計畫審查,係考量都市發展、大眾運輸系統整合、經費合理估算及營運永續,均依「大眾捷運系統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初審及召開審查委員會議審議,透過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委員會依公正審查程序審議,並協助提供使計畫可行應補正重點,協助地方政府修正完備捷運建設計畫內容,共同爭取捷運計畫順利核定推動。

交通部說明,臺中捷運藍線可行性研究於107年10月3日即奉行政院核定,總經費981.49億元。臺中市政府於110年3月4日首次函報臺中藍線綜合規劃,最近一次112年3月13日函報,總經費1,615.14億元,計畫審議過程針對內容變更需釐清議題說明如下:
(一)計畫經費增加65%:由可行性研究計畫經費981.49億元,至綜合規劃總經費達1,615.14億元,較可行性研究經費增加633.91億元之妥適性及責任歸屬。
(二)計畫路線調整:由原經鎮南路、青年路路段改行至臺灣大道,並由地下改高架,相關車站位置亦配合調整移動。西屯路段(B9站~B12站路段)由高架改地下,並於臺灣大道安和路口增設B12站與中港轉運站轉乘規劃之妥適性。
(三)車站聯外轉乘規劃及出入口規劃妥適性:臺中港B1站調整站址位置;B4站址離臺鐵沙鹿站轉乘步行距離由原200公尺增加至450公尺。B8(正英站)站址與B7站距離太近;B14站與綠線G9站高架地下轉乘之便利性;B19站與臺鐵臺中站高架地下轉乘之便利性。
(四)機廠位置調整:由可行性研究階段設於臺中港埠專用區,於綜合規劃階段將機廠設於龍井,相關機廠之車輛儲放容量空間規劃及設施規劃配套需再釐清。

交通部表示,交通部雖已於112年4月18日函報行政院審議,惟上述議題仍存在,尚待國發會協調整合。另交通部也再強調臺中捷運藍線計畫審查,係依捷運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循序審議,並依各單位所提意見協助地方政府釐清,審議時程並未耽擱,亦未影響地方政府推動捷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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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瑜專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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