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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新聞類別:例行記者會

業務分類:監理

發布日期:113-06-11

發布單位:公共運輸及監理司

交通部照顧震災影響運輸產業減徵汽車燃料使用費
今年4月3日花蓮震災重創當地觀光產業,連帶致花蓮地區汽車運輸業營運受到衝擊,為協助因天然災害而受影響之業者可持續營運,維繫運輸業市場基本需要,適度降低營運負擔,行政院「0403震災復原重建方案」已納入汽車燃料使用費的稅費減免措施,交通部於今年6月3日預告修正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4條之1草案,增訂交通部得參酌天然災害嚴重程度及業者受影響之營運情形,公告減免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作為執行依據;該草案已於今(6/11)日預告期滿。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本(6)月底前完成法規修正發布。

交通部表示,依預告修正第4條之1草案規定,有關減免徵對象、期間及額度另由交通部公告,該部公路局已盤點將針對今年4月3日設籍花蓮縣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九大運輸業營業車輛(但不包括長租車),免徵一年汽車燃料使用費(自113年4月1日至114年3月31日),預計有1,632輛營業車輛可受惠。法規完成修正後,公路局會從優、從速、從簡將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配套資訊函請相關運輸業者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共同協助受震災影響汽車運輸產業。
  • 聯絡人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趙晉緯專門委員
  • 聯絡電話
    02-2349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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