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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新聞類別:新聞發布

業務分類:公路運輸

發布日期:112-05-25

發布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院集縣市與部會之力 推行人優先行動綱領
交通部、內政部及教育部於5月25日行政院院會報告「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提出4面向19項行動方案,宣示政府貫徹執行改善行人交通安全的決心。
交通部指出,112年1-3月30日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為812人,其中行人為103人,較去年同期增加2人,未有好轉的情形,並揭露行人死亡人數中,六都合計63人明顯高於非六都40人,而非六都中又以彰化縣較為嚴重。以行人每十萬人死亡來看,基隆市居冠超過1人以上,新竹市及3個離島維持零死亡。同期自我比較增加較多前三名為臺北市、臺南市及基隆市,呼籲縣市首長應更加重視,並訂定112年目標行人死亡人數達歷年最低。
為降低行人交通事故死傷,「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列出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4面向,並提出19項行動方案,其中以工程面向行動方案9項為最多,主要在建構安全的行人通行環境。由於違規件數與受傷人數趨勢一致呈現增加情形,本次行動綱領監理面向提出5項,此外,教育面項3項、執法面向2項,監理、教育及執法主要建立國人正確用路觀念及導正違規行為。
為推動行人安全,中央及地方縣市應並重及分工合作,由中央負責政策法令,地方縣市落實執行。交通部已訂有考核機制,包括5-7月週週視導縣市行人安全環境改善情形、每月於記者會中公布執行績效、並於年度道安考評,將行人納入考評項目。
給行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保障國人生命安全刻不容緩,有賴中央部會及地方縣市政府通力合作落實執行各項行動方案。每個人可能是駕駛人,也可能是行人,需要國人有正確用路觀念及養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定習慣,才能澈底擺脫行人地獄之名,朝向交通事故零死亡的願景邁進。
 
「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
4面向 19項行動方案
工程面向 一、「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預定完4,601處。
二、「改善人行道」:人行道改善80公里、障礙物排除161處、標線型人行道30.35公里、騎樓整平20公里。
三、「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改善」:改善615校,易肇事路口514處。
四、「行人及高齡友善示範區」:預計建置25處。
五、「減少路側障礙物」522處。
六、「提升非號誌化路口安全」5,241處。
七、「建構完善人行道設計法規」。
八、「落實行人環境項目考評」。
九、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檢核」機制。
教育面向 從學校教育著手,擴展至社會教育
一、「交安教育向前行」:將行人優先停讓文化納入課程模組重點主軸。
二、「村里來開講」:規劃路老師深入社區村里、路口及事故地點向高齡者宣講。
三、「停讓你我他」:透過中央及地方縣市政府分進合擊推廣停讓文化。
監理面向 一、「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
  -新手講習(6月完成講習辦法修正)
  -研議罰鍰大戶及違規紀錄嚴重者,恢復應定期換照。
二、「機車駕訓加倍推進」:加倍補助4萬名。
三、「機車道路安駕再提升」:補助2000名
四、「違規清理及霸王車牌照追繳」:
  -加強記點、記點延長(6月完成處理細則修正)
  -跨機關合作加速執行違規清理(112年減少144.5萬件)
  -辦理各項異動須結清違規(9月完成處罰條例報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
  -註銷牌照(霸王車)管理(112年12月收繳4.8萬輛)
五、「路口停讓安全有保障」:
  -要求公路及市區客運業者路口指差確認
  -申請補助須提出客運路口停讓安全教育訓練計畫
  -路口停讓行人指標納入評鑑
執法面向 一、「加強重點項目執法」:包括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取締道路障礙。
二、「路口科技執法」:落實執法取締及新增14處。
  • 聯絡人
    道安委員會執行秘書黃運貴
  • 聯絡電話
    02-2349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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