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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新聞類別:新聞發布

業務分類:監理

發布日期:114-01-23

發布單位:公路局

114年3月1日起違規,民眾可至受託單位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為提供民眾更便利的講習上課時間及地點,公路局就有意願辦理道安講習之民營駕訓班、公私立學校、法人或團體,就講師遴選及訓練、講習地點、設備及保險、班別、開班人數及講習時間等項目嚴格審查,並要求講師須定期回訓,並設有課後課程評量、講師授課及教室相關設備滿意度問卷調查,落實把關,以提供民眾優質講習。公路局公告自114年3月1日(違規日)起違規需接受講習者,可自由選擇時間、地點至受委託單位完成講習。


公路局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係對行為人不當交通認知及偏差行為之矯正,經統計113年已有19萬6,000人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經公路局統計目前有辦理意願之受託講習單位共計46家,包含駕訓班、學校、訓練機構,預計未來初期約可辦理七成講習人數。另外公路局為方便民眾辦理線上預約講習,亦已規劃「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系統網站」(https://slp.mvdis.gov.tw/user/),民眾自114年3月1日起即可透過該講習系統網站查詢受託單位地點、該班情形,自行依自己需求,選擇適合的上課時間及地點預約參加講習。

公路局提到,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是希望透過交通安全教育,即時導正違規行為,避免違規或事故再次發生,透過講習委外辦理,民眾可以更便利選擇上課時間及地點。而講習所衍生的相關費用,包含場地、講師、通知單印製及郵寄等費用,依使用者付費原則,其收費基準將比照目前已辦理之自費講習每小時收取200元。


公路局特別提醒無正當理由不依規定接受講習者,會有1,800元罰鍰;經再通知參加講習,逾期6個月以上仍不參加者,將會吊扣其駕駛執照。

  • 聯絡人
    監理組/組長/魏武盛
  • 聯絡電話
    02-23070123轉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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