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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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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簡介

   政風處

簡介

交通部為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建構廉潔家園,打造乾淨政府,依法設置交通部政風處(以下簡稱本處)。
交通部所屬政風機構約有78個,政風預算員額約有328人,分佈於全國各個交通機關(構)。而交通部負有國家重大公共工程建設的使命,交通建設攸關民眾生計甚大,爰對於交通機關員工廉潔指數之提昇,實為當今重要之課題。
本處為端正政風,促進廉能之目標,本於依法行政原則,對各項可能發生之弊端展現「預警」功能,秉持「防貪-肅貪-再防貪」原則,協助機關同仁解決各項廉政疑慮,以「讓弊端不發生,公務員不致誤觸法網」為最高指導原則,期以強化機關防貪內控機制,擴大社會參與反貪行列。復秉持「專業、熱忱、負責、關懷、公正」的核心價值,及「興利、服務、創新、效率」思維,具體展現優質工作效能,達成「乾淨政府 誠信社會」目標,共同開創廉能新藍海。
本處職掌如下列事項:
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廉政法令、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廉政興革建議之擬訂、協調及推動。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七、機關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九、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政風處 組織說明

本處置處長1人,副處長1人,專門委員1人。
本處設三科,置科長、視察、專員、科員。
本處設下列科別:
一、綜合維護科。
二、查處科。
三、預防科。

各科之職掌

一、綜合維護科
辦理本部暨所屬政風機構人事、綜合、機密維護、安全維護等業務。
二、查處科
辦理本部暨所屬政風機構肅貪、查處業務。
三、預防科
辦理本部暨所屬政風機構受理財產申報業務、陽光法案推動及執行事項、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業務、反貪宣導業務。

政風處 連絡窗口

聯絡單位 電話 傳真 E-Mail
政風處 02-23492543 02-23317345 dac@mo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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