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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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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簡介

   秘書處

簡介

交通部設秘書處,處理一般行政事務、文檔管理、健全財產、出納控管機制,本處職掌如下列事項: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
二、出納 、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部與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等不動產之取得及管理配置。
四、本部所屬機關辦公廳、宿舍、檔案、財產、車輛管理之督導考核。
五、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七、不屬其他各司、處事項。

秘書處 組織說明

本處置處長一人,綜理總務業務;副處長一人,襄理總務業務
並置簡任秘書、專門委員、科長、視察、秘書、專員、科員、助理員及書記。
本處設下列五科:
一、公共關係科
二、庶務綜合科
三、營繕採購科
四、財產管理科
五、文書檔案科

各科之職掌

一、公共關係科
1.立法院各項會議、考察行程、問政資料之聯絡與質詢事項之管考。
2.監察院巡察本部業務及建設之協調、執行。
3.本部新聞聯繫、發布之規劃、執行。
4.本部重要政策傳播之規劃、推動。
5.其他有關本部國會聯絡及媒體公關事務。
二、庶務綜合科
1.本部辦公處所之管理及環境維護事項。
2.本部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3.本部車輛管理、維護及所屬機關新增、汰換車輛之審核及督導事項。
4.出納事項。
5.不屬於其他科事項。
三、營繕採購科
1.本部辦公廳舍之營繕事項。
2.本部機電設施設備之維護事項。
3.本部採購稽核相關事項。
4.其他有關營繕事項。
四、財產管理科
1.本部與所屬機關不動產取得、處分案件之研擬、審核。
2.本部與所屬機關宿舍案件之研擬、審核。
3.督導所屬機關不動產管理,並辦理年度財產檢核作業。
4.所屬辦公廳舍調配作業。
5.本部財產管理事項。
五、文書檔案科
1.本部文書檔案管理規章之修定事項。
2.本部與所屬機關印信之鐫刻、頒(製)發、換發及繳銷相關事項。
3.本部文書處理、檔案管理及庫房安全維護事項。
4.督導所屬機關檔案管理,並辦理年度考評作業。

秘書處 連絡窗口

聯絡單位 電話 傳真 E-Mail
庶務綜合科 02-23492416 02-23826686 ai0762@mo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