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交通部

部頒規範

頒布類別:部頒

分類:

部別:公路工程部

規範頒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規範項目: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

規範頒布日期:2022-04-27

規範部頒文號:交技(111)字第1115006074號

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
  • 規範摘要

    鑑於高鐵苗栗通霄段於110年8月7日發生邊坡滑動情形,本部特於兩個月內完成鐵公路「水因素」邊坡總體檢報告外,亦檢討整合既有邊坡之設計、施工與維護管理等上位規範,作為長期改善措施。
    1、修正規範主文1.9 節,增訂本規範邊坡集水區之定義,明確律定邊坡巡查及維護應考量之範圍。
    2、參考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第35條,修正規範主文2.2 節、2.3.1 節及解說C2.2 節,坡面保護設施如因路權外土地利用造成損壞致影響公路安全時,應於巡查時一併記載並書面通知土地所有人、占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及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但情況緊急、遲延即有發生重大公共危險之虞者,公路養護單位得依法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規範章節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坡面保護設施

    第三章 坡體穩定設施

    第四章 落石防治設施

    第五章 邊坡排水設施

    第六章 大地工程設施檢測

    第七章 大地工程設施監測

    第八章 邊坡評估分級

    第九章 安全管理

     

     

  • 洽詢單位
    綜合規劃司
  • 聯絡電話
    (02)23492074
規範各次修訂紀要:
頒布日期 規範部頒文號
2015-12-31 交技(104)字第1045018108 號
相關附件:
  • 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110427
    • 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110427
  • 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104.12)
    • 公路邊坡大地工程設施維護與管理規範(104.12)
  • 瀏覽人次: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