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交通部

部頒規範

頒布類別:部頒

分類:

部別:公路工程部

規範頒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規範項目: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

規範頒布日期:2021-03-23

規範部頒文號:交技(110)字第1105003536號

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
  • 規範摘要

           1999 年9 月21 日集集大地震重創中部地區交通系統,造成大量橋梁損壞與崩塌,引起政府橋梁主管機關及工程界對既有橋梁耐震性能的重視,也正視透過耐震補強提高既有橋梁耐震能力之急迫性。
    現行國內既存之公路橋梁耐震補強主要參考「公路橋梁設計規範」進行評估及補強設計,惟各橋齡不一,當初新建時所引用之設計標準也不一致,若一昧將老舊橋梁補強至新建橋梁標準並不經濟。在考量國家工程經費有限與資源有效分配的原則下,交通部於105年責請高速公路局著手啟動「公路橋梁耐震評估及補強設計規範」草案編訂計畫,歷經初擬、初審及複審後,於109年底始告定稿。
          本規範編訂原則如下:
    1.本規範適用於跨徑150公尺以下之公路混凝土(鋼筋混凝土及預力混凝土)結構及鋼結構既有一般性橋梁之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對於跨越斷層橋梁和特殊性橋梁如吊橋、斜張橋、脊背橋、桁架橋、拱橋、混合梁橋(如鋼梁與預力混凝土梁接合)、複合梁橋(如波形鋼腹板複合梁橋)、活動橋等及跨徑超過150公尺者,應依橋址地形、地質條件、橋梁現況、以往之震害經驗、橋梁之重要性及橋梁工址之實際情況等因素作適當之考量,惟本規範如有仍可適用的部分,仍應引用。
    2.本規範主文採原則性規定方式撰寫;執行細節得由各公路養護管理機關自訂相應之作業手冊或規定。規範解說為輔助使用者了解主文涵義,屬參考性質不具強制性;如解說所列橋柱補強工法、基礎補強方案示意圖及附錄所提供資料等均僅供參考,公路養護管理機關得於自訂之作業手冊或作業規定中提供參考圖說,以供同仁使用。
    3.本規範以交通部頒布之「公路橋梁耐震設計規範」、「公路橋梁設計規範」及「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為參考藍本訂定之。
    本規範全篇共7章,茲簡要說明如下:
    1. 第一章總則,說明本規範適用公路既有一般性混凝土結構橋梁及鋼結構橋梁之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
    2. 第二章目標地震,說明公路橋梁工址之地盤分類、等級Ⅱ及等級III地震水平譜加速度係數、水平譜加速度係數調整及垂直譜加速度係數等。
    3. 第三章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說明本規範以耐震評估檢查表法作分數評定、篩選與排序,供橋梁後續進行耐震能力詳細評估之依據。
    4. 第四章耐震能力詳細評估,說明詳細評估時應蒐集評估之橋梁相關數據資料,除基本資料、構件材料種類與結構系統特性外,如所需資料不足或無法取得,致進行詳細評估有疑慮時,宜實施必要之相關檢測或試驗,以取得結構耐震容量計算使用參數,據以建立橋梁結構分析模型。
    5. 第五章結構系統與防落系統補強設計,說明橋梁結構系統補強包含慣性力分散工法、隔震補強工法、消能減震補強工法、功能性支承系統補強工法等,其目的為提昇整體橋梁系統之耐震性能或降低地震力需求。
    6. 第六章結構構材補強設計,說明橋梁結構構材補強工法包含混凝土橋柱、帽梁、鋼橋柱及橋台補強工法等,目的為提昇橋梁結構構材之強度或韌性。
    7. 第七章基礎耐震補強,說明基礎耐震補強原則、時機及補強工法等。
     

  • 規範章節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目標地震

    第三章耐震能力初步評估

    第四章耐震能力詳細評估

    第五章結構系統與防落系統補強工法

    第六章結構購材補強設計

    第七章基礎耐震補強

  • 洽詢單位
    綜合規劃司
  • 聯絡電話
    (02)23492074
相關附件:
  • 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110.03.23)
    • 公路橋梁耐震評估與補強設計規範(110.03.23)
  • 瀏覽人次:6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