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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2-06-01

發布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分類:公路運輸

行政院陳建仁院長視察北市科技執法 要求持續落實執法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1)日率交通部王國材部長、內政部吳容輝次長及內政部警政署黃明昭署長視察臺北市科技執法執行成效。針對先前國內、外媒體報導,點出我國車輛長期不停讓行人,近期甚至未停讓行人導致交通事故,行政院深表關切,特別安排視察行程,檢視我國科技執法現況。

行政院長陳建仁表示,行政院已跨部會統整提出「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就工程、教育、監理、執法等4大構面提出19項行動方案,工程面向建構行人安全環境、監理面向加強違規矯正及講習換照並加速違規清理,執法面向今日見到北市科技執法,成效良好有效降低違規數。每個人可能是駕駛人,也可能是行人,讓路口更多停讓,停讓行人成為駕駛習慣。

王國材部長表示交通部近年已逐年逐步補助縣市推動科技執法,目前各項應用執法技術均已純熟,包括路口科技執法(不停讓行人、違規左右轉、違規迴轉、機車未依規定二段式左轉、車輛行駛人行道等)、違規停車、跨越雙白線、逆向行駛、大車禁止進入區域等。

行政院已於去年核准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精進作為」專案(21項對策),其中1項即是「增設路口科技執法設備」,各縣市共建置265處科技執法,其中由中央補助202處,科技執法主要以「救命」與「安全」為首要,盼有助於導正投機違規行為,讓停讓行人成為駕駛習慣,提高道路安全。

日前立法院已三讀通過未停讓行人罰鍰上限由3,600元提高至6,000元,目前以112年7月實施為目標,盼透過加重罰則,讓國人更加重視停讓行人。

另自5月4日起,交通部及各相關部會赴各縣市進行行人改善現地視導,預計於7月底前完成22縣市之視導,並會將視導成效不佳者,予以公布,以鞭策縣市重視及積極辦理。每一條生命都極其珍貴,更不應該葬送在道路上,希望藉由中央部會及地方縣市共同努力,同時加強工程、教育、執法養成民眾遵守安全規定,維護交通安全。
 
  • 聯絡人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劉俐良組長
  • 聯絡電話
    (02)2349-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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