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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辦理依據

發布日期:110-03-23

發布單位: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分類:道安創新貢獻獎-辦理依據

109年第十二屆道安創新貢獻獎選拔實施計畫

第十二屆道安創新貢獻獎選拔實施計畫
壹、目的
為期各單位對道安工作不斷創新發展,推動具體有效之道路交通事故防制措施,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部特就致力於道安創新工作,並有具體成效及貢獻之單位,予以評選表揚,並於109年度金安獎頒獎典禮頒發第十二屆「道安創新貢獻獎」。
貳、評選類別及對象
一、 評選類別:交通工程、交通執法、交安宣導、交通安全教育及公路監理等五類。
二、 評選對象:
(一) 對於交通工程、交通執法、交安宣導、交通安全教育及公路監理等業務,採取之具體措施,具有創新及於108年度對道路交通事故防制有具體成效(含事故降低)者。
(二) 參選內容未曾獲交通部歷屆任何獎項(如金路獎、金安獎、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等評選獎項)表揚之單位。請推薦單位確實排除曾獲歷屆獎項表揚之內容,若經查重複參選,除對該項不再評選表揚外,並取消該推薦單位推薦之所有參選項目。
參、推薦單位
各縣市道安會報、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
肆、評選方式
一、評選小組:
評選小組由道安委員會執行秘書及辦理當年度道安研討會之縣市交通單位首長擔任正副召集人,得邀請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及交通部道安委員會等單位人員擔任評審委員,另邀請專家學者或民間代表至少3位,共計8~10人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選程序:
(一) 縣市道安會報:請推薦單位自行評選後,於每一類別以縣市為單位至多推薦一項參與評選;舉例如臺北市於公路監理組該項類別,臺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欲推薦臺北市區監理所參選,而公路總局欲推薦同樣位於臺北市之士林監理站參選同一類組,則兩機關(單位)須協調,以臺北市為一個體,於2項內自行評選推薦出1項參選。
(二) 中央機關(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公路總局):請推薦單位自行評選後,於每一類別以局處為單位至多推薦一項參與評選,請勿與縣市提報相同計畫。
(三) 請推薦單位填具推薦表(含電子檔,格式如附表一),並檢附相關輔助證明文件及3分鐘內簡報資料(以PowerPoint製作,並對應評選重點製作相關內容,俾利評分參考)各乙份,送交承辦單位彙整。
(四) 請承辦當年度道安研討會之縣市彙整參賽作品及評選資料後,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作業。
(五) 請參選單位於評選會議中進行3分鐘內簡報,由各評選委員審閱書面資料及聽取簡報後,依評選表(如附表二)之評選項目、評選重點及配分進行評分。
伍、表揚及獎勵方式
一、每一類別(共五類)取前二名,各頒發「道安創新貢獻獎」獎座(或獎牌)一座(面),於109年度金安獎頒獎典禮頒發,並函請各單位從優敘獎;經評選未達表揚標準者,將予從缺或每一類別僅擇優取一名。
二、各單位觀摩學習:各單位優良具體措施及道安創新工作相關資料發送研討會與會人員參考,俾利各單位互相觀摩學習。

陸、經費來源
本案行政經費由承辦縣市自籌辦理,相關獎項獎座(或獎牌)則由本部納入金安獎頒獎典禮辦理,由本部道安經費項下支應。
柒、本要點未盡事宜,隨時修正補充之。

附表一
第十二屆道安創新貢獻獎推薦表
推薦單位
推薦理由
參選單位 (請敘明參選項目之主辦單位)
參選類別
(依參選內容選擇) □交通工程 □交通執法
□交安宣導 □交通安全教育 □公路監理
參選項目
問題剖析 (請敘明為何推動本工作及創意源由)
實施過程 (請條列敘述研提具體建議方案、實施計畫、作業流程、作業期程等執行過程,含遭遇之困難及排除方式等)
實施成本 (請敘明經費來源及金額總數)
實施成效 (請詳述採取之具體措施,對108年度道路交通事故傷亡降低情形,盡量以量化數據,如以○○率表達)
相關附件 (請檢附相關輔助證明文件及資料)
參選單位
聯絡窗口 姓名:
電話:(辦公室/行動電話)
Email:
註:本推薦表格式,標楷體字型,字體大小為14點,行距為固定行高20pt,頁面邊界上下2cm、左右2.5cm ,A4大小, 2頁以內(不含附件)。其相關附件格式不拘以A4大小印製。


附表二
第十二屆道安創新貢獻獎評選表
類別-編號
推薦單位
參選單位
參選項目
評選項目 評 選 重 點 配 分
創新性 創新程度:參選項目之創新或改良程度及立論完備性。 15%
思考構面完整性:針對現況剖析及問題改善方式之完整程度。 20%
實施過程:針對參選項目推動研提具體建議方案、實施計畫、作業流程、作業期程等執行過程,含遭遇之困難及排除方式等。 20%
效益性 考量實施成本,及對道路交通事故防制之實質效益、具體成效,含事故降低情形。 45%
評分: 分
評審意見:
評審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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