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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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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110-03-18

分類:金安獎-辦理依據

109年金安獎辦理計畫

109年「金安獎」辦理計畫
109.7.14
一、 緣起
本部自79年遵奉行政院指示,為加強計程車管理並獎勵優良職業駕駛人及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績優機構人員,由本部會同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共同辦理表揚大會,本(109)年度持續辦理,以答謝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功人員一年來之辛勞。
二、 辦理方式
(一) 主辦單位: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道安會報。
(三) 日期:109年11月20日(五)舉辦,活動行程為整日。
(四) 地點:臺北市國軍文藝中心(臺北市中華路一段69號)。
三、 頒發獎項
配合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各項年度工作之推動,109年金安獎頒發下列獎項。
(一) 院頒方案績優獎:(道安會彙整提報,邀請行政院長頒獎)
1. 卓越獎(暫定表揚4個單位)。
2. 精進獎(暫定表揚3個單位)。
3. 特別獎(暫定表揚4個單位)。
4. 單項成績績優獎(工程、教育、執法、監理、宣傳、綜合管考及肇事防制各小組之績優單位,暫定表揚共39個會報工作小組)。
(二) 專案活動績優獎(警政署、道安會彙整提報,邀請交通部長頒獎)
「酒後駕駛防制專案」(暫定表揚6個縣市警察單位)、「砂石車安全管理」(暫定表揚3個縣市道安會報)等專案。
(三) 優良職業駕駛人獎(公路總局彙整提報,邀請交通部長頒獎)
表揚28位優良職業駕駛人。
(四) 企業團體貢獻獎(道安會彙整提報,邀請交通部長頒獎)
表揚企業團體對促進道路交通安全有助益或貢獻者,名額5名。
(五) 道安創新貢獻獎
表揚相關單位對於道安做法之創新,名額11名。
(六) 交通安全教育評選績優獎(教育部彙整提報,邀請教育部長頒獎)
42所交通安全教育評選績優學校(大專6名、高中職6名、國中15名、國小15名)。
(七) 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績優獎
1. 表揚28位績優導護老師(教育部彙整提報,邀請教育部長頒獎)。
2. 表揚28位績優導護志工(教育部彙整提報,邀請教育部長頒獎)。
3. 表揚27位績優義勇交通警察(警政署彙整提報,邀請警政署長頒獎)。
4. 表揚31位績優交通警察邀請警政署長頒獎(含警政署1位、國道公路警察局2位,警政署彙整提報)。
(八) 感謝狀
表揚7名民間企業及協會提供獎學金贊助交通安全教育評選績優學校。

四、 提報方式
(一) 受獎者須檢附之資料如下:
1. 得獎者名單提報表:得獎者為單位團體者適用附表1,得獎者為個人者適用附表2。
2. 務必通知得獎單位及個人務必提供照片電子檔案(副檔名為jpg,建議解析度為1280*960像素以上為佳)。
3. 個人資料授權/取得使用同意書(附表3),因應個人資料維護法之規定,請協助檢查及宣導受獎人簽名,且併同提報表送交道安會。
(三) 彙整提報單位務必於109年9月30日前將彙整後之1.受獎人提報表、2.受獎人照片、3.個人資料授權/取得使用同意書、4.受獎人員名冊等(以上均含書面及電子檔,電子檔請彙整於光碟中)一式二份送交道安會及臺北市道安會報,以利辦理後續表揚事宜。
(四) 請彙整提報單位先行審核受獎者提送資料,確認資料之正確與完整性,另務必要求受獎者填寫具體得獎事蹟。
五、 注意事項
(一) 金安獎每位到場的得獎人都能親自上台領獎為原則,另因受限場地可容納人數,每位得獎人至多1位眷屬陪同。
(二) 個人得獎者以直轄市提報2人與其他縣市提報1人為原則。
(三) 企業團體貢獻獎部分,今年提報管道由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及交通部道安會,與各直轄市、縣市道安會報共同提報及選拔。
(四) 當天蒞臨頒獎典禮現場觀禮貴賓之邀請,請教育部、警政署、交通部及相關單位預擬邀請名單,提供貴賓姓名、所屬單位、職稱、寄送邀請函地址、聯絡電話(附表4),請於109年10月15日前提供交通部道安會,俾利統一寄出邀請函。
(五) 請各單位提報金安獎聯絡窗口姓名、電話、E-Mail以利聯繫。
(六) 聯絡窗口:道安會-毛國裕、電話:02-2349-2855、E-Mail:coreymao@motc.gov.tw;臺北市道安會報-吳怡萱、電話:02-2720-8889轉6870、E-Mail:ga_kama@mail.taipei.gov.tw)

>(得獎者為單位團體者適用)
附表1 109年「金安獎」單位團體獎項得獎名單提報表
一、 提報獎項名稱:(請以  勾選)
1. □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績優獎:
□卓越獎; □精進獎; □特別獎; □單項成績績優獎 (交通工程,安全教育……)
2. □專案活動績優獎:
□酒後駕駛防制專案 ; □砂石車安全管理;
3. □交通安全教育評選績優獎:
□大專組;□高中職組;□國中組;□國小組
4. □企業團體貢獻獎
5. □道安創新貢獻獎
二、得獎單位基本資料:(本區各欄位均必填)
1. 得獎單位名稱: (如×××交通局)
2. 得獎單位地址:□□□□□
3. 聯絡人員: ; E-MAIL:
4. 聯絡電話:( )-     
三、頒獎當天代表領獎人員資料:(本區各欄位均必填)
1.姓名: ; 性別:
2.服務單位: ; 職稱:
3.代表領獎人辦公室電話:( )-
4.代表領獎人手機: (必填)
5.代表領獎人服務單位地址:□□□□□
6.代表領獎人E-MAIL:
四、得獎事蹟:(必填!,得獎事蹟請列點分項敘述並說明其特殊處,字數限300字以內)

 

 

 

 

 

五、請得獎單位提供照片及發表感言製作英雄榜
1. 得獎單位團體照片(請務必提供﹗)
*另請提供照片檔,解析度為1280*960像素以上為佳,副檔名為jpg(請依照範例存取檔名ex:院頒卓越獎第一組-台北市.jpg;院頒進步獎-新北市;院頒特別獎-基隆市;安全宣導第二組第二名-彰化縣.jpg;砂石車第三名-嘉義縣.jpg;大專組逢甲大學.jpg)

 

 

 

 

 


2.發表得獎感言:(必填﹗,字數限300字以內)

 

 

 

【註】
1.請務必詳細填寫,並提供電子檔。
2. 請警政署、教育部及道安會先檢視資料,確認資料之正確與完整性。
 


(得獎者為個人者適用,並填寫縣市別>>>) 縣市別:
附表2 109年「金安獎」個人獎項得獎名單提報表
一、 提報獎項名稱:(請以  勾選)
1.□優良職業汽車駕駛人獎
2.□促進道路交通安全績優獎:
□績優導護老師;□績優導護志工;□績優義勇交通警察;□績優交通警察
二、 得獎人基本資料:(本區各欄位必填)
1.得獎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民國 年;年齡: 歲
2.服務單位: ; 職稱:
3.住家地址:□□□□□ (受獎人可收到信件)
4.住家聯絡電話:( )---
5.得獎人手機: (必填!受獎人若無手機可留家屬)
7.得獎人聯絡EMAIL: (無電子郵件,可不填)
三、 得獎事蹟:(必填,字數限500字以內。得獎事蹟請列點分項敘述並說明其特殊或感人處)

 

 

 

 

 

 

 

 

 

 


四、請得獎人提供照片及發表感言製作英雄榜
金安英雄大名:
1. 金安英雄生活照(請務必提供﹗)
*另請提供照片檔,解析度為1280*960像素以上為佳,副檔名為jpg(請依照範例存取檔名ex:臺北市導護志工陳大安.jpg

 

 

 

 

 


2.發表得獎感言:(必填,字數限500字以內)

 

 

 


【註】
1. 請務必詳細填寫,並提供電子檔。
2. 請警政署、教育部、公路總局先檢視資料,確認資料之正確與完整性。


 

個人資料授權/取得使用同意書
  為辦理/參加109年金安獎頒獎典禮之各項行政業務需要,本人同意提供 貴單位使用個人資料(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電話、手機、地址、E-MAIL、得獎事蹟及感言、照片等)。惟僅限於使用於本次活動必要之範圍內,其中姓名、照片、活動影片、得獎事蹟及感言同意可透過手冊、報章、廣告、廣播、電視、網路處理或利用。本人個資必須採取安全妥適之保護措施與銷毀程序,非經本人同意或法律規定外,不得揭露於第三者(承製廠商除外)或散佈。

【立同意人】
姓名: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權益說明:倘未簽立同意書,將影響得獎者姓名、照片、得獎事蹟及感言無法於得獎人手冊呈現,另因頒獎典禮全程錄影並於網路播出,將無法上台領獎。

 

 


 

「109年『金安獎』頒獎典禮」
觀禮貴賓名單
單位 姓名 職稱 寄送邀請函地址 聯絡電話




註:
1. 表格倘不敷使用,可自行增減。
2. 本表格供教育部、警政署、交通部及相關單位使用,並請於109年10月15日前提供貴賓名單。

 

  • 聯絡人
    毛國裕
  • 聯絡電話
    02-23492855
  • 傳真號碼
    02-23492859
  • 電子信箱
    coreymao@mo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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