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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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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議紀錄

發布日期:112-11-24

發布單位:路政及道安司

分類: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議紀錄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第263次委員會議紀錄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第263次擴大委員會議紀錄
一、時間:112年9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二、地點:視訊會議
三、主席:王部長國材兼主任委員
四、出列席人員:如附出席名單                   紀錄:杜韋翰
五、確認第262次委員會議紀錄
結論:
紀錄確認。
六、第261至262次會議主席裁(指)示事項執行情形追蹤
道安委員發言:
李委員克聰:
有關案號261.02惡意逼車問題,建議持續列管,俟警政或相關單位訂定適當措施後再行解除列管;另建議運研所可研議以科技執法方式,規劃誘因鼓勵民眾以行車紀錄檢舉惡意逼車行為。
張委員新立:
案號262.01交通事故死因統計資料校正回歸案,建議參考美國Fatality Analysis Reporting System (FARS)調查報告系統紀錄肇事原因方式,進而研議建立國內之調查系統,以更客觀地確定事故死因。 
許委員添本:
同意張委員意見,並建議一併全盤考量我國肇事防制整體機制。 
路政及道安司黃司長運貴:
案號262.01衛生福利部112年9月12日交通事故死因統計業務研商會議會議結論略以,後續由本部邀集本部統計處、內政部統計處、警政署、衛福部研議警政署事故死因資料清洗及精進方式。
運研所林所長繼國:
有關上開科技執法檢舉惡意逼車之建議,原則支持,惟尚須考量設備對動態違規行為之適用性及法規面妥適性,建議先由本所邀集2位委員、警政單位及相關專家學者研議可行性,倘有經費需求再洽路政及道安司。
主席裁示:
1.    案號261.02鼓勵民眾以科技執法方式檢舉惡意逼車案,請運研所依委員建議邀集張委員、許委員、本部路政及道安司研議方案,倘有研發之經費需求可向路政及道安司申請。
2.    案號262.01請運研所洽張委員及許委員有關FARS調查報告系統,並瞭解國內外學者、專家執行FARS之情形。
3.    以上2案持續列管。
七、行政院督導道路交通安全改善會議指示辦理事項執行情形追蹤
道安委員發言:
張委員新立:
1.    學校周邊設置交通寧靜區案,建議納入補助及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尤其硬體環境暫時無法改善之區域,應該引導民眾關注交通安全事項,特別針對高齡者及行人安全。
2.    車禍問題最重要之肇因為停車,建議營建署改進道路停車空間設計規範,尤其公車停靠處應考慮停車彎的設計,以減少事故發生。
3.    考量我國事故具週期性,建議道安會參考本人過去協助新竹市政府案例,以時間序列及移動平均方法分析事故資料趨勢。
許委員添本:
1.    學校周邊設置交通寧靜區案,校園周邊道路安全問題主要可歸咎於騎樓及人行道被占用或未留設。
2.    學校周邊設置交通寧靜區案,考量只設置「慢」標誌減速效果有限,建議強制要求校園周邊設置實質性減速措施,包括減速丘、減速墊、減速平臺,以提高交通安全。
3.    校園周邊交通事故列管指標應該關注零重傷概念,以減少輕傷變重傷甚至死亡之情形。
林委員月琴:
1.    希望明確界定各類案件態樣權責機關,以確保指引之執行。
2.    學校周邊設置交通寧靜區案,考量學校更瞭解其周邊具危險性之交通環境,建議學校周遭交通安全環境改善工作應會同學校辦理;另建議國土管理署考量評比學校間周邊環境之危險程度,以確定最需要改善的學校。
陳委員菀蕙:
有關國土署行穿線退縮及庇護島增設案,提醒應觀察行人之實際用路行為,尤其是退縮行穿線,需要確保行人會使用行穿線,而非直接穿越道路;另建議增加庇護島之醒目性,以避免駕駛撞到庇護島。
李委員克聰:
請各縣市詳加檢視及分析事故數據之增加情形,尤其A1死亡及受傷人數增加之縣市,並提出改善措施。
路政及道安司黃司長運貴:
1.    呼籲縣市政府應注意事故數據,尤其A1死亡和受傷人數增加之縣市,需加強防制措施。
2.    後續本司將依行政院吳政委指示,儘速邀集相關單位就移除路設障礙物研議因應措施。
3.    教育部已在專案小組會議中提出將在未來兩周內提報試辦交通寧靜區之學校,並持續辦理中。
4.    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中「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4年400億元預算校園周邊交通安全環境改善是重要工作之一,建議縣市政府根據事故熱點推動交通寧靜區之改善計畫,未來補助要點及審查申請案件時亦就是否為事故熱點加以確認。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組:
1.    關於學校周邊設置交通寧靜區,目前經道安會協助盤點行人事故較多之區域,再請該會協助提供清單;另教育部也協助盤點學童事故資料,後續說明會將提供有關行人事故資料,向縣、市政府說明可以優先推動交通寧靜區之改善措施。
2.    未來將全面盤點所有校園的行人事故情況,以作為推動交通寧靜區之參考資料。
主席裁示:
請各單位依委員建議賡續辦理,餘照管考建議通過。
八、道路交通事故防制策略作為(宜蘭縣道安聯席會報)
道安委員發言:
張委員新立:
1.    宜蘭縣路邊停車10分鐘免費政策效益佳,惟市區與外圍道路寬度不一致,建議重新檢討,以改善其一致性。
2.    考量宜蘭縣屬觀光旅遊勝地,建議將來事故分析資料區分為本地人及觀光客,以區分肇事原因及研議相對應的不同改善措施。
3.    建議宜蘭縣針對較重要之肇事原因加以說明,如兒童和少年交通安全問題獨立分析,加以改進執法及教育層面措施;另課程模組部分,希望未來可報告更詳細之內容規劃。
4.    建議宜蘭縣就路口標誌號誌加以宣導及加強執法,以利民眾瞭解;另考量路口截角態樣多有不同,建議可邀集專業團隊或區域研究中心協助改進不同路口形狀的停車、讓路標誌設置等問題。
林委員月琴:
1.    兒童及少年交通安全問題相當重要,但兒少的死傷人數相對較少,單看數字並不準確,建議未來可採兒少死傷比例情形作分析,以精準解決兒少交通問題。
2.    建議未來報告之縣市都要對5階段的道安課程模組推動情形做報告,以改善交通安全文化。
李委員克聰:
1.    宜蘭縣由縣府交通處主導事故防制策略,目前所報各項工作已初具成效,值得肯定。
2.    建議宜蘭縣政府增設減速標線,尤其農村巷道,以加強推動無號誌化路口增設減速標線之成效。
3.    認同張委員對車道寬度設計應具一致性之建議。
交通大學吳教授昆峯:
1.    考量相較111年,112年同期A1下降而A30卻增加,建議交通部協助提供A30清單,以釐清原因。
2.    考量宜蘭縣事故類別多為超速或非號誌路口未停再開,建議交通部在全國各縣市宣導與加強執法。
3.    肯定宜蘭縣之努力,完成包含盤點加油站並加以改善動線規劃等工作。
宜蘭縣林縣長姿妙:
感謝部長對宜蘭縣道路交通安全之關注,本府非常重視道路安全,尤其針對高齡者、行人和機車族群,未來將持續建置安全道路環境,並強化宣導正確之道路安全觀念,希望本次會議能得到各位委員指導,以實現交通零事故的目標。
路政及道安司黃司長運貴:
1.    肯定宜蘭縣防制工作之努力,呼籲各縣市比照宜蘭縣將加油站加以盤點類似之潛在事故熱點,並加以改善。
2.    考量宜蘭縣酒駕死亡人數增加,建議加強防制。
3.    建議各縣市參考本司A1及A30目標管理表格掌握各行政區的道安績效,以利目標之達成。
警政署交通組:
目前碰撞構圖數位化流程為本署未來持續推動方向,110年即完成相關軟硬體設施,目前試辦中,惟街廓底圖尚需請交通及工程單位協助。
主席裁示:
1.    感謝宜蘭縣政府同仁、張新立委員及吳昆峯教授所率領的北區區域運輸中心團隊的協助與輔導宜蘭縣,協助找出道安相關問題並提出改善策略,宜蘭縣針對課題不僅全面盤點轄區內,今年度亦列出27項KPI加以落實,值得肯定。
2.    報告中明確指出事故主要族群及型態為機車、高齡者、路口交岔撞等,對應的改善作為,本部於4、5月時函送各縣市之「改善機車交通環境之原則及作法」、「人行空間改善原則與作法」及「行人專用時相與行人早開時相設置原則」,請縣府參考上述行政指導所建議之作法,擬訂具體改善作為,並落實改善。
3.    有關請警政署將建置電子化事故現場圖納為政策方向,全力推動一事,該署已建置現場圖繪製軟體,為推動現場圖電子化,請各警察機關積極評估,採購相關設備加入使用;另有關街廓底圖一事,倘警政署就圖資標註需本部協助部分可再向本部提出。
4.    另未來各縣市報告道路交通安全防制策略作為時,請就課程模組及兒少交通問題詳加說明。
九、道路交通事故防制策略作為(屏東縣道安聯席會報)
道安委員發言:
李委員克聰
1.    屏東縣主要交通問題為外地旅客所產生之事故以及高齡者事故,建議可透過社區關懷、社區化交通管理及提升醫療救護系統等,以減少高齡者開車或騎車上路需求,進而改善高齡者安全。
2.    考量屏東縣交通事故重傷因醫療救護系統不足而死亡率增加,建議該府交通或觀光處主導,跨單位與警察單位合作,加以整合事故及救護系統並降低事故死亡率。
3.    考量該縣未配戴安全帽民眾致嚴重交通事故數量多,建議警察單位加強執法力度外,亦需持續提高道安宣導及執法力度,以確保民眾安全帽使用符合規定及遵守交通規則。
陳委員菀蕙
屏東縣與多數縣市事故態樣相似,高齡者及機車事故占多數,建議在農會及漁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尤其針對安全帽配戴正確性,並加強左轉及交通安全教育。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李教授明聰
1.    屏東縣工作橫向單位已擴展,包括教育宣導及救災方面之整合,成果值得肯定。
2.    該縣郊區及市區交界地區之速度管理需特別注意,建議透過執法及與由公路局規劃改變路形加以處理,後續將持續與縣府討論相關方案。
路政及道安司黃司長運貴
1.    該縣交通分析報告缺少6月數據,建議未來行動計畫報告時應使用最新資料,以確保分析之準確性;另提醒屏東縣應就高齡者及外地觀光客事故加以分析。
2.    高齡者及外地觀光客是交通事故主體,建議進一步細項分析,包括事故地點、事故原因及事故人交通工具,以制定更具針對性之對策。
3.    建議屏東縣政府未來執行計畫加強救護及醫療系統。
4.    後續各縣市提報執行計畫時可將救護及醫療系統納入,並洽衛福部及內政部消防署協助各縣市改善。
主席裁示:
1.    感謝縣府同仁、李克聰委員及李明聰教授所率領的高屏澎區域運輸中心團隊的協助與輔導屏東縣,協助找出道安相關問題並提出改善策略。
2.    屏東縣高齡者死亡事故高達47%,需加強防制。對於高齡族群交通安全教育推廣,屏東縣政府雖有利用各類高齡者聚集場域(如關懷據點、樂齡中心、文建站等)宣導,請再納入農、漁會場域,再加強宣導場次,並注意宣導符合高齡者事故態樣內容,如安全帽穿戴之正確性,以降低車禍死亡率。
3.    屏東縣公共運輸不發達,在地民眾多以機車為代步工具,尤其年輕族群比例更高,為提升機車族的用路安全觀念,請屏東縣政府再努力推動機車安全駕駛訓練計畫,增加參加人數;另外微型電動二輪車14歲以上即可騎乘,請屏東縣政府加強對此族群的教育宣導。
4.    有關補助經費汰舊換新固定式測速桿,請優先從內政部警政署112年及113年補助地方政府建置科技執法設備費用合計10億6,550萬元申請補助,並請警政署協助。
十、112年第2季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情形分析(本部道安委員會)
主席裁示:
1.    112年第二季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分析簡報,仍較111年同期增加94人(+6.4%),雖仍然上升,惟與第一季相較增幅已縮小,尤其行人死亡已呈現下降趨勢,1-3月微幅下降,4-6月下降幅度加大,1月死亡人數為40人,6月則降至17人為至今最低,已有大幅進步,但整體死亡比例仍增加。
2.    今年剩下最後3個月,目前30日死亡到第2季結束仍有相當高的縣市仍較去年同期增加,累計增加人數在15人以上的縣市包括臺中市(+36人)、南投縣(+26人)、雲林縣(+19人)、屏東縣(+17人)、臺北市(+16人),請前開縣市在最後3個月繼續努力道安防制工作,改變趨勢。
3.    112年8月17日行政院通過「行人交通安全政策綱領(2023-2027)」,該綱領提出短中長期執行項目,其中短期項目包含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立法,目前已送立法院審議中,成立行政院層級「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設置要點草案已於9月21日送行政院,請各部會及縣市配合,運研所9月30日前完成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綱要計畫草案,各部會10月31日前完成道路交通安全推動計畫,各縣市12月20日前提送道路交通安全執行計畫。
4.    有關盤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優先改善地點,9月15日已盤出1,000處地點,請縣市於9月30日前確認回復,11月30日前提送計畫至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及本部公路局,若可於113年底前完成之案件,至少600處將朝全額補助各地方政府為方向執行,請各縣市配合落實推動各項道安工作改善作為,以減少道路交通事故30日死亡人數,達成下降5%之目標。
5.    同意道安會建議,後續請籌組道安行動小組前往臺北市、臺中市、雲林縣協助,至於南投縣、屏東縣也請區域運輸中心務必盡全力來協助,請大家一起加油。
十二、散會(17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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