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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12-12-22

發布單位:路政及道安司

分類:鐵路運輸

臺中鐵路山海線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澄清說明
報載有關「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可行性研究卡關,交通部說明如下:
有關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機制,交通部依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補助辦法」及「鐵路平交道與環境改善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審查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方式,用地費及自償性經費均由地方政府全額支應。另地方政府可藉由車站周邊土地開發籌措自償性經費。非自償性經費(總經費-用地費-自償性經費)則係依計畫所在之地方政府財政級次及自償率相對應之中央補助比例,計算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分擔額度。
依據臺中市政府所提出的「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可行性研究,其總經費 833.41億元,扣除用地88.9億元及自償性經費146.65 億元,所餘的非自償性經費597.86億元,按臺中市政府第二級財政等級及自償率17.3%,中央政府對應應補助445.03億元 (含平面雙軌全額補助61.74億元)、臺中市政府負擔152.83億元;以上合計臺中市政府分攤388.38億元(47%)、中央政府分攤445.03億元(53%)。
交通部指出,目前已核定之嘉義縣市鐵路高架綜合規劃、宜蘭鐵路高架、彰化市區鐵路高架之可行性研究,及審議中之斗六鐵路高架可行性研究等案,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方式均係依現行機制辦理。交通部進一步強調,中央推動地方建設絕對不分藍綠。
此外,行政院陳院長於昨天指示,臺中市政府所提出「大臺中地區山海線鐵路雙軌高架化」可行性研究,中央將與地方攜手合作,共同分擔經費,加速推動地方建設;另,針對臺中捷運藍線規劃案所涉及的經費增加分擔方式、臺灣大道於施工期間可能衍生的交通衝擊,以及臺鐵沙鹿站與捷運共構等問題,也請臺中市政府儘速提出相關說明,以加速審核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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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俊彬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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