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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10-11-05

發布單位:航港局

分類:海運

航港局重申「彰化風場航道漁船無需提早8小時報到」

有關媒體報導漁民抗議航行指南規定「進入航道需於8小時前預報」將造成作業困擾,航港局重申,本國籍漁船進入彰化風場航道無須預報,僅需於進入航道前以漁船的無線電設備向本局離岸風場航道VTS中心報到,即可進入;其目的即是減少漁民進入航道時的作業程序,以儘量便民為考量,同時由VTS中心向航道內的商船廣播週知,使航道的船舶接收到漁船行經航道的資訊,並加強瞭望,避免漁船因穿越交通密集之南北向巷道,造成狹窄水道中因緊急避讓衍生海事案件,非為管制漁民使用航道。

為利漁民朋友確實瞭解彰化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注意事項,航港局將會同漁業署及能源局成立「風場航道航行安全推動小組」,協調漁船穿行航道之便利及相關權益保障,並邀請漁會代表持續宣導溝通,期能在「永續綠能」、「便利漁民」及「航行安全」之間取得平衡。 

  • 聯絡人
    航安組 翁美娟專門委員
  • 聯絡電話
    02-8978-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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