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5-01-20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分類:公路運輸
國一楊頭段拓寬工程廉政平臺第二次會議–檢調廉縣市政府攜手 達成用地公平取得 民眾個資落實內控 工程如
為順利推動「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段拓寬工程」,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於115年1月20日假外貿協會新竹辦事處召開「機關採購廉政平臺」第2次聯繫會議,由高公局陳文瑞局長主持,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徐偉峻專門委員、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呂象吾主任檢察官、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邱志平主任檢察官、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劉偉誠主任檢察官、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廖興中副執行長、法務部廉政署洪俊岳副組長、交通部政風處許有良副處長、新竹市調查站温俊雄主任、新竹縣調查站阮子珊副主任、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楊懿如副主任、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中壢調查站江明駿副主任及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政府等各局處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共計約95位出席與會交流討論。
高公局陳文瑞局長表示,國道1號於五股至楊梅段高架道路近年因桃園、新竹及苗栗沿線產業開發及生活圈擴展快速,已有道路容量不足及重現性壅塞情形。為提升國道服務水準、紓解交通壅塞問題,高公局推動「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段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全長約36公里,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1,314億元,預計122年完工,並將透過增開隧道工作面方式來提早完工。在前次平臺聯繫會議中已經透過各位委員及與會人員共7項提出具體建議事項,包括「土方處理須留意隧道口管制」、「用地取得及工程招標至履約階段風險管控」、「用地取得資訊透明及地上物抽查機制」及「工程現場系統化及E化管理」等追蹤管考事項,希望透過每6個月一次的跨域協調會議,使我們在地聲音反應、工程品質進度以及廉能透明制度能獲得三贏。
本項工程會中新竹地檢邱主任檢察官表示,民眾陳情態樣多元提醒均須謹慎受理;苗栗地檢劉主任檢察官表示,希望各界年能透過平臺妥適解決陳情檢舉,但危害同仁與廠商之人身安全與工程品質違失時,地檢署也會對檢舉人併同身分保護,一起使國家重大工程如期推動;桃園地檢呂主任檢察官提醒在辦理採購及工程應合法行使行政裁量,並提醒即使外觀上符合法律規定,但決定違反平等原則或機關長久以來的裁量標準,就有產生圖利之可能,建議將理由於簽陳中說明並逐級陳核,使裁量進行被揭露於內部可調閱的文件,以保護公務員;工程會徐專門委員表示,對於契約變更因機關指示而發生,則相關廠商衍生費用建議於契約條款中載明並衡平考量;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廖副執行長表示,相關報告的數位資訊應建立「即時分析性」與「可回溯性」,以使日後成果展現及責任釐清具有可能性;請關注特別不易處理的個案請將推進歷程詳細紀錄,而用地資訊行政透明化部分,建議評估地上物查估變動之航照圖與空拍圖保存可能性;廉政署洪副組長肯定高公局將採購過程可能發生之風險提出因應對策,充分展現平臺公私協力跨域合作的精神,另考量涉及餘土管制,施工後建議得邀請國土署與職安署代表參與平臺;交通部許副處長亦肯定政風單位與機關共同管理廉政風險的辛勞,也請4個縣市政府各單位回應查估及施工中所發現的問題來跨越整合解決問題,並請本案三大顧問公司,將廠商的意見反應確實向機關回報處理留下紀錄,公開透明處理。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王副局長提醒對隧道標日後可能之變更設計提高風險管理,因隧道地質狀況與地下水等風險,可能留下日後大量變更追加的機會;另提醒建物拆遷之結構安全面及拆遷補償費合理性,也希望透過平臺強化政府資訊共享。
本次就工程廉政風險控管、隧道增闢工作面、用地取得、智慧公路交通設計規劃與介面及招標實務等議題進行交流;另針對地上物查估反詐騙宣導及個資保護之內控作為,與涉軍事用地踏勘需求之對策說明,透過跨機關合作與專業建議,強化工程透明度,透過中央與地方、司法與行政、NGO及機關共同達成「用地公平取得、民眾個資保護內控、工程順利發包」之階段性目標。
高公局陳文瑞局長表示,國道1號於五股至楊梅段高架道路近年因桃園、新竹及苗栗沿線產業開發及生活圈擴展快速,已有道路容量不足及重現性壅塞情形。為提升國道服務水準、紓解交通壅塞問題,高公局推動「國道1號楊梅至頭份段拓寬工程」建設計畫,全長約36公里,計畫總經費達新臺幣1,314億元,預計122年完工,並將透過增開隧道工作面方式來提早完工。在前次平臺聯繫會議中已經透過各位委員及與會人員共7項提出具體建議事項,包括「土方處理須留意隧道口管制」、「用地取得及工程招標至履約階段風險管控」、「用地取得資訊透明及地上物抽查機制」及「工程現場系統化及E化管理」等追蹤管考事項,希望透過每6個月一次的跨域協調會議,使我們在地聲音反應、工程品質進度以及廉能透明制度能獲得三贏。
本項工程會中新竹地檢邱主任檢察官表示,民眾陳情態樣多元提醒均須謹慎受理;苗栗地檢劉主任檢察官表示,希望各界年能透過平臺妥適解決陳情檢舉,但危害同仁與廠商之人身安全與工程品質違失時,地檢署也會對檢舉人併同身分保護,一起使國家重大工程如期推動;桃園地檢呂主任檢察官提醒在辦理採購及工程應合法行使行政裁量,並提醒即使外觀上符合法律規定,但決定違反平等原則或機關長久以來的裁量標準,就有產生圖利之可能,建議將理由於簽陳中說明並逐級陳核,使裁量進行被揭露於內部可調閱的文件,以保護公務員;工程會徐專門委員表示,對於契約變更因機關指示而發生,則相關廠商衍生費用建議於契約條款中載明並衡平考量;台灣透明組織協會廖副執行長表示,相關報告的數位資訊應建立「即時分析性」與「可回溯性」,以使日後成果展現及責任釐清具有可能性;請關注特別不易處理的個案請將推進歷程詳細紀錄,而用地資訊行政透明化部分,建議評估地上物查估變動之航照圖與空拍圖保存可能性;廉政署洪副組長肯定高公局將採購過程可能發生之風險提出因應對策,充分展現平臺公私協力跨域合作的精神,另考量涉及餘土管制,施工後建議得邀請國土署與職安署代表參與平臺;交通部許副處長亦肯定政風單位與機關共同管理廉政風險的辛勞,也請4個縣市政府各單位回應查估及施工中所發現的問題來跨越整合解決問題,並請本案三大顧問公司,將廠商的意見反應確實向機關回報處理留下紀錄,公開透明處理。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王副局長提醒對隧道標日後可能之變更設計提高風險管理,因隧道地質狀況與地下水等風險,可能留下日後大量變更追加的機會;另提醒建物拆遷之結構安全面及拆遷補償費合理性,也希望透過平臺強化政府資訊共享。
本次就工程廉政風險控管、隧道增闢工作面、用地取得、智慧公路交通設計規劃與介面及招標實務等議題進行交流;另針對地上物查估反詐騙宣導及個資保護之內控作為,與涉軍事用地踏勘需求之對策說明,透過跨機關合作與專業建議,強化工程透明度,透過中央與地方、司法與行政、NGO及機關共同達成「用地公平取得、民眾個資保護內控、工程順利發包」之階段性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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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政風室主任:戴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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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02-29096141#2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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