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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3-01-30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分類:公路運輸

春節連假勿酒駕,禮讓事故處理車
為期7天的農曆春節連假即將來臨,各行業紛紛舉辦年終尾牙、春酒、或圍爐等聚餐,致民眾飲酒機會增加。經查112年春節連假期間,高速公路發生1件A1類交通事故,即為酒後駕車導致1輛大客車與5輛小客車發生追撞。大客車及其中1輛小客車起火燃燒,造成2人死亡4人受傷。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若飲用含酒精飲料,切勿駕車,以免因反應力、專注力變差而無法於突發狀況下正確操作車輛。
連假期間高速公路車流量大,若發生事故,警方與事故處理人員較難快速抵達現場。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立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則應減速配合避讓。高公局呼籲用路人除禮讓前述車輛外,若遇到拖救車輛或事故處理車輛時,亦請儘速避讓,避免影響救援作業時效。
為分散連假期間尖峰時段車流,春節連假期間實施單一費率、國3「新竹系統至燕巢系統」單一費率再8折收費及每日0-5時暫停收費等措施(如附圖)。高公局預祝大家春節連假行車平安。
  • 聯絡人
    交通管理組科長:賴建宇
  •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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