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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發布日期:114-10-31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分類:公路運輸

國道減少(二次)事故發生,多元應用霧區閃光黃燈加強警示
為提升國道行車安全並減少(二次)事故發生,自114年11月1日起,高速公路局將於設有霧區閃光黃燈之路段,在主線發生事件時,亦啟亮閃光黃燈提醒用路人注意前方路況。
國道部分路段因地形、氣候因素易產生濃霧影響視距,導致駕駛人不易判斷路況,進而可能引發事故。為降低此類風險,高公局已於國道霧區路段設置閃光黃燈(如圖1);在能見度降至400公尺以下時自動啟亮,顯示前方道路線形(如圖2)。上游之資訊可變標誌(CMS)亦會顯示「前方濃霧請開頭燈」及「OO(地點)-OO(地點) 濃霧/請開頭燈」,提醒用路人小心駕駛。
為加強提醒國道用路人前方路況,高公局將於設有霧區閃光黃燈之路段 (如表1),新增交通事件輔助警示機制。表中路段主線如發生事故、故障車、散落物等事件時,除於上游之資訊可變標誌(CMS)會顯示事件地點及類型訊息外,事件上游路段之二側閃光黃燈亦會隨之啟亮,讓用路人可提前準備,隨時採取適當應變。
高公局表示,國道兩側閃光黃燈啟亮時,表示前方主線有異常狀況,可能遇到濃霧能見度不佳或有交通事件發生,駕駛朋友應特別提高警覺,做好減速準備,以保持行車安全。
  • 聯絡人
    交通管理組科長:莊國欽
  • 聯絡電話
    02-29096141#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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