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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採購稽核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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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頒規定

發布日期:114-01-02

分類:

修正「交通部執行所屬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之監辦作業原則」第五點、第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修正「交通部執行所屬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之監辦作業原則」第五點、第十點,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相關附件:
  • 監辦作業原則-113年12月31日交稽字第1135018234號函修正
    • 監辦作業原則-113年12月31日交稽字第1135018234號函修正
  • 修正對照表-監辦作業原則-113年12月31日交稽字第1135018234號函修正
    • 修正對照表-監辦作業原則-113年12月31日交稽字第1135018234號函修正
  • 函1135018234(發)-交通部執行所屬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之監辦作業原則修正
    • 函1135018234(發)-交通部執行所屬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之監辦作業原則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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