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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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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單位)簡介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簡介

本公司隸屬交通部,其組織如下:
一、置董事11至15人,組織董事會,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為業務執行之決策單位,並設董事會秘書室綜理會務。
二、置監察人3人,依據法令及公司章程,監督財務及業務之執行。
三、置總經理1人,依據法令與公司章程及秉承董事會之決議事項,綜理公司業務並監督所屬人員及單位;總經理下置副總經理4人及主任秘書1人,襄助之;置風控長1人,綜理風險管理業務;置法遵長1人,綜理法令遵循及法務業務。
四、置總稽核1人,由董事會遴任,並設稽核處直隸董事會,掌理公司稽核業務,並定期向董事會及監察人報告。
五、設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得由總經理兼任;設總經理室、風險管理室、法務暨法令遵循室、郵務處、集郵處、儲匯處、壽險處、資產營運處、資金運用處、人力資源處、政風處、會計處、資訊處、勞工安全衛生處、公共事務處及電子商務室等單位。
六、為應業務需要,依營業規模設20個責任中心局,為行政督導單位,帶領所轄支局組成經營團隊。
七、為應郵件處理業務需要,設臺北郵件處理中心,整合郵件作業流程、郵運網路及收攬路線,運用高性能自動化處理系統處理郵件。

各科之職掌

一、稽核處
郵務、儲金匯兌、壽險等業務之查核;壽險不動產貸款徵信業務之查核等。
二、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
公司重大業務計畫與投資計畫之審議;組織變革政策之設計等。
三、總經理室
判行文稿之核閱;公司經營方針、經營策略之研訂、規劃;重要工作之企劃及管考等。
四、風險管理室
風險管理機制之規劃、執行與監督;風險管理政策、風險管理策略之擬訂與執行等。
五、法務暨法令遵循室
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制度之規劃、實施、評估及修訂;郵政法規及公司管理規章擬訂、修正、廢止及疑義之審核等。
六、公共事務處
重要業務報導及新聞媒體連繫與處理;國會關係與民意機關之聯繫;顧客建議及申訴案件之處理並辦理顧客滿意度調查等。
七、郵務處
郵件業務計畫、行銷策略之規劃、推展;郵件資費之擬訂及調整;郵局之設立、裁撤及變更;代售業務之規劃及管理;郵件收攬、封發、運輸、投遞作業之規劃及督導;郵件作業安全維護等。
八、電子商務室
電子商務營運策略、服務機制及專案規劃與執行;郵政電子商務平臺客戶服務機制規劃及執行等。
九、集郵處
集郵業務之開發、規劃、推展及評估;郵票及集郵商品之開發、設計、製作及發售等。
十、儲匯處
郵政儲金匯兌經營政策、營運目標之擬訂;儲匯業務計畫、行銷策略之規劃、督導、推展及評估;司法及稅捐稽徵機關查證案件之處理等。
十一、壽險處
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發展計畫及經營目標之擬訂及督導;不動產扺押借款業務之規劃、督導及評估等。
十二、資產營運處
投資開發案、合建案及郵政房地利用案之檢討、評估及規劃;郵政房地之規劃設計、監造及其產權之管理維護;機械設備之評估、規劃、設計及規格之釐訂;郵政業務自動化設備系統之規劃及推行等。
十三、資金運用處
郵政資金之管理及運用;外匯買賣及國外投資;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國內股票、基金受益憑證之買賣、管理等。
十四、人力資源處
人力資源之規劃、執行及評估;人事規章之研擬及改進;員工之考試、甄選及分發、任免、遷調、升資、退休、撫卹及資遣事項。
十五、政風處
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檢舉之處理;採購案件之監辦;公務機密之維護;危害或破壞之預防等。
十六、會計處
預算、決算之研析及編審;資金營運之會核、分析及編報;財產帳目、折舊攤提及價值重估之處理;公司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之會計事務處理及申報;會計制度及會計事務處理程序之擬訂、核議;執行內部審核;統計資料之蒐集、編纂及分析;財務資訊公告等。
十七、資訊處
資訊系統、網路及軟硬體設備新技術之研究、分析及選擇應用;辦公室自動化作業之研擬及推行;資通安全策略之研訂、維護及管理等。
十八、勞工安全衛生處
意外事故及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及督導;勞工安全衛生管理;文書處理;經費收支、現金出納、有價證券保管、有價證券保管;辦公大樓安全防護;物料之採購、倉儲、驗收及供應;勞務採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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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顧客服務中心 24小時服務專線:0800-700-365 postcall@mail.post.gov.tw
中華郵政顧客服務中心 手機服務請撥:04-2354-2030 postcall@mail.pos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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