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09-14
發布單位:公路總局
分類:公路運輸
昨(13)日臉書社團登載「外包商將工程廢棄物從太魯閣富世村載來鹽寮海邊丟棄」事件,因現場部分物品為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前洛韶工務段)所有,並非網友所稱之「工程廢棄物」,在此先予澄清。
本次事件肇因於工務段清理舊辦公室,因配合地方接續利用舊辦公室的需求。清理出的物品主要為不堪使用且不具變賣價值的辦公室雜物及少量之廢棄紙製品或紙張,當時恰值工務段外包廠商於附近施工,廠商負責人主動表示義務協助回收處理。13日午後工務段接獲訊息,經向廠商查詢表示,網路所載地點係向私人租用土地,暫置物品原打算運用中秋節三天連假無工作時處理,未料被熱心人士發現傳上網路。太魯閣工務段確認狀況後,會同廠商清理於當日晚間7時20分完成,這次事件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未來將特別強化所屬員工及承攬廠商對於環保觀念的教育訓練。
時值中秋連假,用路民眾請多利用公路總局智慧化省道即時資訊服務網(http://168.thb.gov.tw),或手機下載「幸福公路APP」並隨時注意收聽廣播訊息,掌握最新路況,公路總局敬祝大家中秋佳節愉快、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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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太魯閣工務段陳麗華段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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