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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06-25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分類:公路運輸

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措施,需待法令通過後公告實施

 查「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25條修正草案預告作業已完成,交通部將循程序會銜內政部辦理正式公告事宜。高公局將配合前述規則修正草案正式公告後,進行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相關作業,俟完成後始能公告實施,尚非媒體報導7月1日實施。
高公局表示,基於加強行車安全,將依法收取散落物處理費用,並非要向當事人回收作業成本,而係冀望藉由收費機制,由用路人負擔部分成本,加強民眾能在上路前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造成二次事故,影響行車安全及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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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管理組組長:卓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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