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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12-23

發布單位:公路總局

分類:公路運輸

蘇花改全線通車 中央持續全力推動花蓮交通建設

蘇花改全線通車倒數在即,公路總局針對花蓮縣交通建設如蘇花公路改善後續推動、補助花蓮縣停車場、193線北段等課題,均以積極態度,釐清爭議,凝聚共識並主動協助花蓮縣政府推動各項工作。
蘇花高速公路(「蘇花高」)自民國80年代起進行可行性評估與環境影響評估等相關作業。惟蘇花高速公路之工程性質、構築方式(長隧道)及對花東地區之影響等,與當時正在施工中之北宜高速公路之相關環境影響議題相似,故遭環保團體提出相當程度之質疑意見。致97年04月25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166次會議,認為蘇花高計畫是否符合「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及「台北與東部地區間運輸系統發展政策評估說明書」尚有疑義,決議退回開發單位先予釐清。97年7月6日,行政院劉兆玄前院長宣布先行推動「蘇花公路(危險路段)替代道路」(「蘇花替」),興建南澳至和平路段。97年9月,交通部責成公路總局針對台9線蘇花公路改善提出完整計畫。97年10月提報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可行性研究、規劃報告及環評等相關委託預算,奉行政院97年11月10日核復原則同意。「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蘇花改」)」建設計畫奉行政院99年12月16日核定,興建蘇澳-東澳、南澳-和平及和中-大清水等3路段。
「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預定109年1月6日通車,惟蘇花公路尚有東澳-南澳、和平-和中及大清水-崇德等3路段尚未另闢新線改善,遇劇烈天候仍需預警封閉,將影響急重症就醫及地方產業運輸,考量氣候變遷造成極端氣候頻率增加,且蘇花公路為宜蘭與花蓮間惟一公路,肩負地方維生需求之重責,故交通部針對前述未改善路段,推動「台9線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東澳-南澳段及和平-崇德段)可行性研究並於108年10月7日報行政院,奉行政院核定後將積極辦理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估及建設計畫提報等作業,以提供安全可靠的全天候服務,優化蘇花路廊整體運輸效能。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8年11月13日表示國道5號直接銜接蘇花改可行性評估已於108年9月底上網公告,預計12月完成選商簽訂服務契約後即可展開可行性評估作業。
有關花蓮縣政府108年12月10日申請前瞻「花蓮火車站前地下停車場」因基地位置變動,修正為「中山公園地下停車場」,並已於108年12月19日經交通部公路總局四區工程處完成初審,俟花蓮縣政府完成初審意見修正後,公路總局辦理後續審議事宜。
193線北段即「193線0k+000-7k+300 外環道新闢工程(新城-花蓮)」,交通部103年9月10日核定納入生活圈計畫。本案103年審查時花蓮縣政府表明業於88年完成環境影響評估,交通部方予以核定納入生活圈計畫。惟花蓮縣政府辦理細部規劃時內容與原於88年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內容有異,花蓮縣政府再於104年9月委託顧問公司辦理環境差異分析,於107年4月16日通過審查。
193線北段因本案尚須辦理環差且計畫內容已變更,工程暫無進展,經105年12月22日公路總局生活圈審議小組審議決議略以:計畫項目暫予以保留,俟環差作業及修正計畫完成後,再循滾動檢討機制重新申請經費補助。
後花蓮縣政府修正計畫,公路總局於108年8月14日審議,因尚有較多事項尚須釐清(包括開發目的多次變更、用地徵收條件不完備、未充分說明優先改善路段(2K+230~6K+052)之理由、衍生瓶頸路段(6K-7K)未說明因應方式、交通量資料未更新、未充分說明193線作為省道台9線之替代道路之理由、未說明主要肇事地點及、環保問題仍未有共識等),經審議暫予保留,請花蓮縣政府依審查意見補正並送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檢視完成後,再循程序提送公路總局生活圈小組審議,花蓮縣政府於108年12月18日送公路總局第四區養護工程處審核中,後續公路總局將協助納入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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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規劃組工程計畫科林嘉新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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