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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10-30

發布單位:秘書處

分類:郵電

澄清本(108)年10月29日部分媒體有關交通部與電信業者良性溝通,5G企業專網三年後開放之報導

有關部分媒體於本年10月29日報導,「交通部與電信業者良性溝通,5G企業專網三年後開放內容」,交通部說明如下:


目前行政院刻正針對5G專網頻譜開放政策進行跨部會研商討論中,關於在「4.8-4.9GHz頻段,開放專網頻譜」一節,因目前尚有政府單位使用該頻段,故先採和諧共用方式,以不干擾既有使用,為驗證條件。


交通部、通傳會及內政部刻正合作進行該頻段政府使用單位移頻作業之規劃。另,企業申請5G專網頻譜相關申請及管理條件,如申請資格、頻率使用費、資安義務等條件,將由通傳會另行訂定之。


交通部表示,10月29日與電信業者之溝通,係屬意見交流與蒐集,前述相關規劃尚待行政院政策決定後正式對外說明,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及通傳會陳耀祥主委亦允諾會將業者意見反映給行政院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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