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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新聞稿

新聞類別:新聞發布

業務分類:公路運輸

發布日期:112-03-14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連假行前請妥為檢查車況,並禮讓事故處理車輛
今(112)年清明節連續假期共計5天(4/1~4/5),預判將有大量車潮湧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局表示,因高速公路車速較快,行駛途中一旦發生車輛故障,相對較為危險,因此用路人除平常就要確實保養車輛,連假長途行車前更應妥為檢查車況,才能順利抵達目的地。高公局另提醒用路人,於國道行車途中若遇到救災或事故處理車輛時,應儘快向兩側避讓,讓該等車輛儘速抵達事故現場,俾儘快予以排除,降低事故對國道交通之影響。
高公局表示,根據過去經驗,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生故障的原因,多半是缺水、缺油、缺電或爆胎,因此高速公局呼籲用路人行前一定要做好五油三水的檢查。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如發生缺水、缺電、缺燃料等情況,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可處新臺幣600~1,200元罰鍰。另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14條,汽車行駛高、快速公路,如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或輪胎任一點胎紋深度不足,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6,000元罰鍰。
高公局另表示,網路上常見因用路人阻礙救援車輛之影片,惟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項第2款規定,在同向2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配合避讓;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處駕駛人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高公局提醒,為分散連假期間尖峰時段車流,清明連假期間(4/1~4/5)實施單一費率及0-5時暫停收費,另外假期前兩週休(3/18~19、3/26)採單一費率再7折收費(詳如附圖)。民眾可多利用上述收費優惠時段上國道,避開壅塞時段。高公局預祝大家連假愉快,行車平安。

聯絡單位: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交通管理組組長:楊淑娟      
交通管理組科長:賴建宇         電話:02-2909614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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