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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人事資訊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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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機/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

發布日期:106-01-04

分類:危機/非自願個案處理流程

發布單位:人事處

危機事件處理機制
  1. 當本部發生重大意外造成員工傷亡或猝死,或因員工個人生(心)理、精神因素引發員工自傷、傷害他人或其他嚴重影響單位同仁之情形,服務單位通報人事處後(通報單如附件),由人事處通報機關首長並啟動員工協助方案危機事件專案小組,並聯繫有關單位會同處理。
  2. 由危機事件專案小組了解事件發生情形,進行初步評估並判定個案需要何種協助。
  3. 依據是否發生人員傷亡,採取下列因應措施:
  • 發生人員傷亡:通知警消單位送醫治療並同時聯繫個案家屬,依個案狀況提供員工協助方案相關協助。
  • 無人員傷亡:就個案有關影響人員提供員工協助方案相關協助。
  1. 評估個案是否可回任原職務,如無法回任原職務,則進行工作調整,並提供個案工作適應訓練,持續關懷與定期追蹤,並將相關資料及服務紀錄依規定存檔。

 

相關附件:
  • 交通部危機個案處理流程
    • 交通部危機個案處理流程
  • 交通部危機個案事件處理紀錄表
    • 交通部危機個案事件處理紀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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