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服務專區
發布日期:109-09-18
分類:退休人員服務
發布單位:人事處
一、「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為84年間訂定發布,只要是59年7月2日以後退休之公教人員,其具有84年6月30日或85年1月31日以前退撫舊制審定退休年資,均可依該辦法規定,一次發給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
二、本案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於109年8月31日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退休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發給辦法」,係為配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之制定施行,及因應實務作業需要予以檢討修正,至實體發給標準均未改變。相關資訊參閱附檔:
(一)銓敘部109年9月8日部退二字第1094967778號書函。
(二)修正總說明。
(三)修正條文。
(四)銓敘部說明資料-退休小常識。
(五)107年度公(政)務人員退休(職)金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每一基數發給數額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