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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即時新聞澄清

發布日期:108-12-18

發布單位:高速公路局

分類:公路運輸

高速公路目前並無調整通行費率之規劃,特此澄清

高速公路通行費率並無調整之規劃,有關網傳將取消20公里優惠並改成一上高速公路就收50公里通行費之政策,高公局表示,純屬虛構之網路傳言。
高公局說明,目前實施之計程收費通行費率係採三段式之優惠費率,亦即車輛行駛每公里基本費率(小型車1.2元、大型車1.5元、聯結車1.8元),同時搭配每車每日提供20公里優惠里程,以及行駛200公里以上之里程提供75折優惠之費率。另於連續假期期間實施之單一費率、提供差別費率及免費時段等方案,均係配合交通疏導之需要,於提報交通部核可後所採取之彈性費率措施。
有關計程收費通行費率方案,高公局表示仍將持續蒐集高速公路交通量及整體運輸發展相關資料,考量國道基金財務及高速公路重大建設經費需求等因素,進行滾動式檢討,目前並無調整費率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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