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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部頒規範

頒布類別:部頒

分類:

部別:公路工程部

規範頒布單位:綜合規劃司

規範項目:公路工程施工規範

規範頒布日期:2023-02-22

規範部頒文號:交技(112)字第1125001733號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
  • 規範摘要

     本部「公路工程施工規範」始於民國78年7月頒布實施,以作為公路工程一般施工之共同遵循準繩。期間,由於工程技術不斷精進及生態環保觀念的產生,為使公路工程之施工能與時俱進,分別於90年、93年及104年進行三次部分條文修訂;97年則進行全面檢視並予進版。
    本規範內容包含「總則」、「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橋梁工程」、「隧道工程」、「混凝土工程」、「排水工程」、「邊坡工程」、「交通設施及其他工程」、「工程安全環境衛生措施」及「環境保護措施」等十一篇。本次僅針對規範第02898 章「標線」進行部分條文修訂,修訂內容簡要說明如下。
    1.配合 CNS 規定而修訂相關條文,包含 1.4.1 節、2.1.1 節、2.1.2 節及 3.3.1 節。
    2.配合「交通工程規範」與參考高公局及台北市政府相關施工規範而新增 1.4.4 節,修訂相關條文包含:2.1.2 節、3.1.3 節、 3.1.4 節。

    3.因應交通工程新技術「預成型標線(Preformed Road Marking)」 之新增條文包含:1.2 節、2.1.4 節、3.1.5 節
    本規範編訂原則說明如下:
    本規範主要參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日本工業規格協會 (JIS)、德國標準化學會標準(DIN) 、中國土木水利工程學會「混凝土工程施工規範與解說」及「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法規及規範規定編訂之;本規範格式及章節之編排,則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之架構為藍本。
    本規範條文為原則性規定。鑑於工程材料、設備及工法等發展日新月異,各工程主辦機關應用時應依工程特性、工址環境、地質條件、耐用年限及經濟效益等因素,增訂必要之詳細規定,以符實際需求與技術發展現況。
    本規範未規定者,得引用其他法規、相關規範或參考最新技術辦理。

  • 規範章節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路基工程
    第三章:路面工程
    第四章:橋梁工程
    第五章:隧道工程
    第六章:混凝土工程
    第七章:排水工程
    第八章:邊坡工程
    第九章:交通設施及其他工程
    第十章:工程安全衛生措施
    第十一章:環境保護設施

  • 洽詢單位
    綜合規劃司
  • 聯絡電話
    (02)23492074
規範各次修訂紀要:
頒布日期 規範部頒文號
2015-11-25 交技(104)字第1045016229號
2014-03-17 交技(103)字第1030007848號
2013-01-10 交技(102)字第1025000569號
2010-10-27 交技(99)字第0990010102號
2004-04-30 交技(93)字第0930004518號
2001-01-12 交技(90)字第09000481-3號
2001-01-12 交技(90)字第090000481-3號
1989-07-28 交技(78)字第780022662號
相關附件: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112.02.22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112.02.22
  • 公路公程施工規範104.11.25
    • 公路公程施工規範104.11.25
  • 公路公程施工規範103.03.17
    • 公路公程施工規範103.03.17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102.01.10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102.01.10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不含第六章(100年10月3日完整版).rar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不含第六章(100年10月3日完整版).rar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第六章混凝土工程(100年10月).rar
    • 公路工程施工規範--第六章混凝土工程(100年10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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